第六百八十四章 好烂好烂的伏子(第2 / 3页)
而且气质,受过祝彪用心栽培的祝采儿,是有着丰富的江湖理论经验的。此刻她微微上挑的眼角,下抿的嘴唇,不但含蕴着蔑傲的神态,更有一股说不出,道不出口的潇洒韵味。
整一个风流少侠,而不是初入江湖的菜鸟少女。
咳了两声,祝采儿从马鞍处拿下水囊,咕咕的灌了两口,牵着马儿进了小林子。
手从马后的带子里逃出一块黑豆饼子,马儿几口吞吃了下,亲热的仰首嗅了嗅他的手,又低低的嘶叫着,表示自己还要吃。
祝采儿撇了撇嘴唇,轻轻摸着马儿雪白的鬃毛,又一块黑豆饼子抵到马口前,一块、两块,第三块。
黄土的尽头,一阵漫天尘土滚滚扬起,急剧的马蹄声就像是擂鼓一般密集!
好俊的一匹白马,一身皮毛如雪似的白。
它论速度、耐力或许不是这世上最一流的宝马,可是这卖相,简直绝了。
马眸黑溜溜的似水晶一样。衬着那副雪鞍银镫,搭配的也漂亮。
缓缓的,缓缓的,马儿停了下来。鼻孔里喷着白气,转过头去用鼻端去触摸着它的主人。于是,一声低沉的呻吟,像是叹息一样在闷然的空气中荡漾回转。终于游丝一振,飘散无踪。
马儿放开在林间的草地上,祝采儿跌坐一株大树下,闭目冥休了起来。阳光下,她的左腕上闪亮着一道流灿的银芒,正是几枚小巧而精致的铃档。几枚小铃儿刚好串成一圈,像是手镯一样的套在他的左腕上,每一枚铃上都精雕着一尊神态各异,或胖或瘦,或立或坐的佛像,有的笑口大开,有的宝像庄严,雕工奇妙,栩栩如生!
这是卫枫手上的一个小玩意,无疑里在一处鬼市上买的。自觉告诉他这串铃铛不凡,但握在他手上一年多了,也没找出屁个苗头来。索性就给了祝采儿做一个信物!
男人是不会戴这个的,尤其是卫枫这种虬髯大汉。可祝采儿却喜欢的很,这种精细的小玩意尤其的得女生喜爱。就是现在换做了男人样,风姿倜傥,仪表潇洒的她戴着铃铛也是相得益彰。
这一打坐就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祝采儿猛的被一阵愤怒的马嘶声惊醒过来。这时的阳光已经偏西老大一截了。
但她没有丝毫关心天上的太阳,飞身射出树林,外头第一个映入她目光中的景像,便是她的爱马云朵儿被三名大汉用套马索套着,正在咆哮的挣扎着。地下,尚横躺着两个装束与那些汉子相同的角色!
一只纤手抓向马鞍。看那五指发白的模样,就晓得这主人大约不会十分适宜的。像是还用了力气,主人翻身下马。
祝采儿万分的想不到,自己救了那个卫枫之后,会这么快就被沥血门的血神卫给追上。从河州到安州东南,一千多里地了,还跟在屁股后面不拉下。
还好,祝采儿有祝彪给的灵丹妙药,靠着嗑药,她从过明罗江后一路坚持到现在暂时性的算是甩开了血神卫一段距离。
再有就是她那面孔,祝彪给她选的面具不管是男是女,绝对都是风姿卓雅,气质过人。眼下祝采儿女扮男装,就是生得很美,斜耸的双眉如剑,双眼大而澄澈,鼻梁端秀挺直,嘴唇厚薄适度,肤色白润细腻,整个人的外形,都散发着一种无形的脱尘超俗。
身穿着一身纯黑的劲衣,脚下已经换了一双黑皮紧靴,面相在二十上下,跟先前救人的那个小丫头完完全全就是两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