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约吧,大不了干一架(第3 / 4页)
佘敏娟显然已经习惯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拖开了椅子坐在了我的对面,问:“怎么选在这里?”
我反问:“这里怎么了?你喝不惯奶茶?”
“我从不喝/奶茶。”
佘敏娟取下墨镜,放在桌面上。
全身雪白,简直白得发光。
脚下踩着一双裸色的细高跟,脚趾上涂了同色系的指甲油,哪怕是脚踝和脚趾,都是雪白细腻。
我一向自认皮肤白,但也没有到白到她这种程度。
脸上那就更不用说了,扎着底马尾,戴了一副大墨镜,丰盈的嘴唇上涂着3d唇彩。
从头到脚,几乎是没有瑕疵。
她原本是中长发,剪去了一半,扎个马尾,正长度正好到脖子,是今年流行的长度。
而我则是把长期的直发烫了个卷。
时间来不及,只夹了一次性,如果觉得好,下次再来上药水做永久。
做完以后,我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女人果然还是要靠打扮,这稍微一改变,感觉就完全不一样,时尚多了。
随便找了一家小的奶茶店,然后把地址给了佘敏娟。
就连对美女一向刻薄的盛影,也忍不住地在我耳边问:“她就是佘敏娟?还真是个尤物……”
我无以应答,唯有‘呵呵’了两声。
佘敏娟进店以后环视了一圈,接着就发现了我们,快步走了过来。
我听到身边有个喝/奶茶的学生跟她的闺蜜说:“看到没有,她手上拿的那个手包?是XX新季度限量版,一个十几万……就那么一个小小的手包……”
话还没有说完,佘敏娟就已经走到了,那女学生赶紧闭了嘴,但眼睛还是在佘敏娟的身上左三圈右三圈的打量。
两点过十分,佘敏娟到了。
她一进店,几乎是吸引了店里所有人的目光,无论男女。
佘敏娟不是大明星,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认识她。我前一段时间依靠着凌天睿‘火’了一把,但这些日子,人们也慢慢地遗忘了我。
但是哪怕大家都不认识她,可周身的贵族气质,也让人不能不把目光投注投在她的身上。
今天她穿了件金黄色的抹胸裙,抹胸抹得比较高,又非常合身,所以胸前的风光只隐隐露出一角。掐腰设计,衬托得她的腰身盈盈一握。裙摆散开刚好到大腿,半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