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第265节(第1 / 4页)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肉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吧,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那郑之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生财之道了。
他准备酿酒,而且是纯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现在喝得那种,口感不好不说,还有一些混浊物,纯度也不够高,喝着就辣辣嗓子,热热血,虽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这种酒也只能是真正的富贵人家才喝得到。
第235章
郑之南不仅腿好了, 他还长高了不少,因为从郑家带来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凌崇这里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是那个瘦削的家伙了, 高挺有型, 肤色红润,单看脸怎么看都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公子, 就算穿的粗布棉衣, 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几分,这大概就是主角的闪光加成吧,总要与普通人不同一些。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 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 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 当然是要做大一点, 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 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 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酒这东西永远不缺销路,当然,得是好酒。
郑之南也不怕凌崇怀疑他为什么知道酿酒的方子,因为好巧不巧原主的爷爷和太爷爷都是酿酒的,只不过在郑北这里断了而已。
其实一开始也没断,原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虽然在一起后, 严格意义上来说, 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