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孙重山日记之三(第2 / 3页)
关群有什么呀,成天只知道奸笑,然后摸着老鼠胡子琢磨这个,琢磨那个。若他是敌人,我第一个砍了他。
我军阵亡两千多,这其中大部分是西军新兵。按照老话来说,死者需要入土为安。可是,这些人老家都在关中,也没办法送回去。
于是,战斗结束了。
听人说,此战我河东军共歼敌三千,俘虏两千。
金人在文水老营被烧之后溃逃进了吕梁山区,覆亡之期指日可待。
说起来,步兵的战斗算是结束了,他们留下来打扫战场,而骑兵则要追击,追击,再追击,直到敌人彻底倒下为止。
很倒霉,我没能参加追击。那是因为我光荣负伤了,在第二次冲击时,我们骑兵地目标是敌人地步兵阵。当时我们冲上去用标枪给了那些女真狗一通打击,可没想到,一个北奴居然拣起地上的标枪扔了回来。
当我们与女真的拐子马对冲的时候,很多战友都死在了敌人的手里。就拿我所亲率的那都人马来说吧,一百人活生生被人杀得只剩十二个。
女真骑兵好厉害,马术好得让人吃惊,力气也大。一旦向你扑来,那股气势让人心惊肉跳。
好在骑兵对冲比地不是气势,杨侯说了,能上得马,然后把马速提到最大,一个武艺超群的勇士和一个普通士兵其实没什么两样。谁都有可能被敌人砍下马去,因此,你要比敌人先出刀,不能躲闪,不能招架。
可惜,我都中的士兵好多都是从西军招募的新兵,一个照面下来,竟然死球个精光。活着地还是以前龙卫军的老弟兄。果然像侯爷说的那样,上了战场,新兵死得最快。
对了,好象侯爷还说过一句话,一个普通的士兵最多能够打七场大规模的决战。如果到时候还没做军官,多半已经变成尸体了。这是他按照概率来算……七场大战……我的老天,我打过几仗了,还好我是军官。可是,骑兵的军官一样要冲锋啊!
于是我地右胳膊被那支标枪刺穿了,于是我留下了跟步兵们一起打扫战场。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师傅说过的那句话:“太欺负人了!”我终于理解了他先前地心情。
更欺负人的事情还在后面,我,孙重山好歹也是一个副都头,大小也是个军官。关群居然叫我去烧死人,我一看关群那张小人得志的脸就憋气。听说他还是个读书人,可是有他那样的读书人吗?
古松是读书人,你看人家相貌堂堂,举止文雅,虽然爱说几句粗话,可听得人心中亲切。
我师傅梁云龙也算是个读书人吧,你看人家一顿能吃半头羊,喝起酒来像是在饮马。一说起牲口,头头是道,想不服气都不行。那才是有学识的人啊
也许,我也该光荣牺牲了。说句实在话,我内心中还有些期待。
一想起铁蛋和师傅趴在我尸体上痛哭的情形,我就想笑,太好笑了。
虽然付出了将近一半的伤亡,我们还是把金人拐子马那群兔崽子揍得满地找牙。
后来,陌刀军一出,拐子马全军覆灭。
我们开始了第二次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