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良为妖(中)BY尘月流心(第1 / 1页)
凌霄
狐狸和猴子在这个时代是不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暧昧情缘,为什么孙小美才被我碰了那么一下下,反应就那么激烈。在护送唐三藏前往灵山的路上,不晓得有多少香艳的yao女,按照他这性子,别说一棍子打下去了,让人家在耳旁吹一阵风,他恐怕就瘫成稀泥了。(未完待续)
初到贵宝牢(下)
有高智慧生命的地方,总是伴着无穷无尽的争斗,即便飞升成神,也还是落的如此俗套。用断神髓锁住的第六天尊被来人一口一个邪魔歪道的叫着,我心下忐忑。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会出手帮助一个莫不相识的女人,而且无所求,这根本就是奇谈。奇谈发生了,所以十恶不赦只是个谎言。杀人总要有个借口,于是十恶不赦骗了人几千年,也骗了神几千年。
可怕的人
物理,自然,生物等等等,言之凿凿的金科玉律,在这里全是扯淡,用二十多年培养起来的科学信仰早就化为粉齑。如果这是电影,华丽的特效一定会让人大呼过瘾。眼睛瞪大,眼前的主角们没有吊着威压,手里的家伙也不是电脑特效,暴击落下的碎石瓦砾砸到人是实实在在的疼!
原形
女主角:六六,责任编辑兼心灵探测:尘月流心
提示:与相应章节对应起来看,更加精彩
神笔六六(中)
绞尽脑汁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在的情况——放逐。一个人背井离乡,不但举目无亲而且需要重新适应全新的环境。而洪荒的字眼上理解,肯定不是什么安乐窝,出门公交都是在做梦,更别奢望有招手即停的taxi。脚踏实地的走在科技倒退一年多年的时代,我深深地觉得我的穿越像在服刑。
神笔六六(下)
好嘛,上次露个狐狸尾巴,这次干脆从头到脚毛茸茸的被人看光了,返祖返的也太快了吧。大变活人的局面,任是再缺根筋,也无法接受。更何况还是在那个死男人面前。帅哥面前再怎么也不能太寒碜,可怜我这一米六四,活脱脱变成四米一六的十分之一,曼妙的红衣没有了,玲珑的身段也没有了,我…我…我还是拿着尾巴扫国道去吧。
还我肉包
肉包被抓走,意味着我在异界失去了唯一熟悉的朋友。精神世界塌了一边的滋味,让我失去理智。而它只是匍在忘川的臂弯里,看着我的徒劳,好奇、兴奋,却不知这对于我是一场怎样的别离。诧异于肉包对忘川的依顺,我将这一切归结于那张帅的人神共愤的面容。肉包就这样吃着美色的豆腐离我而去了……下次,绝对绝对不养雌性宠物。
最恨人家说我胖
孙悟空,传说里面的令魑魅魍魉闻风而逃的大神,没想到是个小正太,碎发齐眸,眼睛隐在金发后灵动的眨着,活泼好动,善良可爱,喜欢脸红,还有无敌的毒舌。和李家三太子的嬉闹,如果背景换成一张双人床,算不算是情欲的前戏呢?没想到洪荒还有如此高品质的小受……啧啧,姑奶奶赐你个爱称,就叫孙小美吧。
古装时代,岂不是有墨衣青衫的帅哥?忍住**的光芒,我开始简单的仪容自检。来到异界,也算是半个人类大使,给异界人民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还是很有必要的。霓裳轻舞,红的脱俗……但是,脚……踏踏踏……踏着一双运动鞋!卖糕的,仙女成民工了。
初到贵宝牢(上)
再一次看到他,我还是惊艳于他的美。男人用美来形容,也许不太贴切,但是高挑的身材,飞瀑的长发,鬓角就那么柔柔的垂着。不用看脸,已让我呼吸窘迫。他——符合现代审美的一切元素,火光在他的睫毛投下淡淡的阴影,眼睛没有睁开,脸上也没有什么情绪。就这样一个灵气全无的皮相,看得我想尖叫——妈~这个男人制服诱惑我!
初到贵宝牢(中)
血花绽放,然后凝成腥红的珠,落下。我这辈子亲眼见过的最大流血事件就是割伤手指,这样的场景震撼得我忘了闭上眼睛,也剥夺了我尖叫和晕倒的权利,就这样呆若木鸡。泪珠滚下第一颗,接着是第二颗。初到洪荒的憧憬、期待消失贻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