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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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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每一天都在发生变化,这变化还着实不小,一年未归,叶无莺觉得自己已经有些认不出这里了。

当初他们离开的时候,谢玉做的计划书交给徐维安他们几个,现在一看,他们将那份计划书贯彻地很好。

比起叶无莺来艾尔沃德之前,现在的撒蒙奇已经比那时扩大了三倍不止,城镇边缘那整整齐齐的小木屋一排排,衣衫褴褛的农民如今穿得都很体面,至少都是耐脏耐用的粗布衣裙,有不少身上的衣服都有□□成新,一个个精神面貌更是十分不错,互相热情地打过招呼正要下地。

他们没有认出叶无莺,事实上这些农人绝大部分本来并不是撒蒙奇的人,而是从其他地方投奔而来。城外一块块开垦出的土地方方正正,到处是挂着沉重麦穗的麦田,其他作物也是一样,拥挤地长在一起,这是一个丰收年,难怪这些农人都显得十分喜气洋洋。南边的果园已经成了气候,这时节正是硕果累累,果香飘来,使得整个撒蒙奇都沉浸在这种香甜的气息里。

入了城更是发现,城内多了不少商店。谢玉的计划书里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促进商业的繁荣,商队来来往往,小店铺自然就更多了,除了挂在他们自己名下的那些之外,本土的小铺子也翻了好几倍,什么东西都卖,一眼瞧去玲琅满目。

青素传了消息回京城,让陈氏兄弟以及傅斌、谈凯江收缩他们在京城的余部,藏入早就准备好作为避难用的京郊庄园里,等待事情平息,他们一行人就直接从东部的琉容城回到了艾尔沃德。

离开了这么长时间,艾尔沃德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正伏在桌上奋笔疾书的赵弘毓接到他们回来的消息时,笔尖一顿,那支鹅毛笔笔尖的墨汁就滴到了下方的羊皮纸上。刚来的那两个月,他还是习惯用软笔的,只是渐渐的,他发现用硬笔的速度更快,他最需要的就是速度,很快就换了硬笔,一切只是为了效率。

尽管不想承认,赵弘毓确实有些烦躁,之前青素和他说过,适应这里只给他三个月的时间,而如今三个月早已经过了,他的桌上堆满了各种书籍,直到现在,他仍然不敢说自己就掌握了这些。

而真正来到这片大陆,他才终于不甘愿地承认,叶无莺当真十分厉害。换做是他,也不能做得比他更好。

彼时赵弘毓刚来,只在撒蒙奇逛过一圈,就被深深震惊了,不仅仅因为这些新奇的商品,更因为这里的繁华富庶。

据说在叶无莺来之前,这里还只是个贫瘠落后的小城镇。

“今年看来要大丰收呢。”谢玉笑盈盈地说,“不如我把维安叫来,下午去阿伯特看一看吧。”

这里如此神奇,叶无莺在这里获得的成就只能用“奇迹”来形容,赵弘毓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扔下鹅毛笔,赵弘毓起身,刚走到窗边就看到远处一片欣欣向荣的撒蒙奇。

古堡的地势较高,哪怕不在撒蒙奇城内,远眺却可以看到新建中的撒蒙奇,叶无莺带着众人离开,留下的那些世家子弟在赵弘毓看来绝对称不上多好,但在这样一片充满希望和梦想的土地上,他们现在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哪怕进取不足,守成却足够了。

他想和叶无莺见面聊一聊,叶无莺却没有直接来见他。

离开艾尔沃德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如今正是秋季,恰是收获的季节。一到艾尔沃德,叶无莺就让那些士兵卸甲回家,他们都是艾尔沃德的本地人,这么久没有回家看看,收到这个命令十分高兴。然后叶无莺和司卿他们一起直接跑到了撒蒙奇,看到的几乎是一个崭新的城市,一个崭新的艾尔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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