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第1 / 3页)
常桑听见身边的人议论,抬头看过去,只看到一个顽强而又倔强的背影。也是了,他的身体不适应这样的环境。
【叮!恭喜宿主晒满一个时辰太阳,奖励1个金币,20点咸鱼经验值。】
朱晟高兴地抱住司马邵元, “司马兄弟, 你的球技太好了!”
吕威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把身边的家丁臭骂一顿。
“你们怎么搞的,到底会不会踢球?给我冲, 冲,冲!输了有你们好看的!”
常桑笑着竖起大拇指,球进得漂亮!
比赛还在继续,吕威很快扳平比分。可是没过一分钟, 朱晟一记大脚抽射, 红队再得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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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活到这个年纪, 幸好是出生在富贵之家。
若是让她来医治, 也需得用上至少三年的时间, 才可以保他顺利活到终老。
如果常桑的心理活动被楚家人知道,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为楚家这根独苗苗求医问药。
“此番比赛为友谊赛,望诸位不得有任何小人行径。我的护卫长会帮我代行一部分裁判的权利,比赛现在开始!”一颗球被楚项阳高高抛起。
随着太阳越升越高, 楚项阳身边的随从开始担心他的身体,“公子,要不然您先退场?有楚大在,裁判的事情您不用担心。”
楚项阳只是看了一眼随从,身后的人立刻闭了嘴。
没过多久,他的额头开始沁出细汗。以往冰冷的身子这会儿渐渐热了起来,连苍白的脸上也有了一丝不太正常的红晕。咬了咬牙,楚项阳心中自嘲:瞧,你是如此不堪一击。别说上场奔跑,你连在这里坐着看完一场比赛都做不到。
“走吧。”楚项阳离开前看了一眼常桑,从第一眼看到这个人,他就觉得有点眼熟。
“项阳公子走了!”
常桑看了一眼阿旺, 示意他可以开始。
“红队, 加油!红队,加油!”由于朱晟队伍绑着红色的头巾, 所以简称红队。
红队两个字由阿旺喊出, 加油两字由朱家的家丁和支持朱家赢的人共同喊出。整齐的呐喊声传出好远, 蹴鞠场上的拼抢也因此更加激烈。
“耶!球进了,球进了!是我家公子进的!”阿旺和小米高兴得跳了起来。
司马邵元很快打进了比赛的第一颗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