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重构(已改)(第2 / 5页)
另外全国还有二十家酒厂开工建设,其中十家属于林晓波名下;
经过协商,林晓波名下的正在生产的八家酒厂生产特级、一级酒,其他十二家子公司三十三座酒厂生产二级、三级酒。
而这些子公司需对林晓波个人按吨缴纳技术授权费,二、三级分别为售价的百分之十与百分之五,鼓励各子公司生产三级酒;
除此之外,这些子公司还需要对总公司缴纳百分之十五的管理与设备费;服从总公司的定价权等等。
到这一步,股东们对原先说的怀疑绿林仙酒有问题的事情绝口不提。
三天后,林晓波正忙着为自家的羊接生的时候,萧明礼打来了电话。
李雪飞在旁边拿着手机放在林晓波耳边:“萧秘书,我是林晓波。”
“林总,我这有三件事需要向您汇报一下。”
“第一件事是绿林仙酒完成股份重构,重构后,您拥有绿林仙酒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古今矩阵拥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剩下百分之十五由另外三家公司拥有。
经过此次股份重构,绿林献酒资产总值降至一百八十亿元。您个人的基金会资金增加九十亿元,完成对绿林仙酒集团的总体布局。”
那时候的股东们一边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一边天天喝着绿林仙酒,在利益面前,不感到丝毫脸红。
而林晓波的个人资产能够增加也是这次技术授权费的原因。
按照合同规定,这些子公司需要提前一年按照总公司制定的售价缴纳第二年的技术授权费,而来年如果售价上涨,这些子公司还需要补交差额。
而且只有售价降低超过一定幅度后,林晓波才会退回部分费用。
没错,经过一系列的手段,林晓波在付出很大的代价后,完成了对绿林仙酒的绝对控股权。
而所谓的基金会,则是林晓波的个人资产管理机构。
这一系列的代价包括:一百个股东带着超过两百多亿的资金退出。
对全国二十一个酒厂进行重组,林晓波名下的绿林仙酒公司拥有其中的八座即将完工的酒厂,剩下十三座由绿林仙酒旗下的八个子公司经营。
除此之外,还有四家子公司正在注册中,这十二家子公司为独立公司,自负盈亏,林晓波不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