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企业欲组队参赛(第3 / 4页)
“那怎么可能呢?我们观察了一下,我们的水平也不差,应该属于中上等水平啊。”陈总说。
“我们还有一个建议。”沈主任说。
我说:“你说吧。”
“我们刚才议了一下,为了适当提高一点参赛的兴奋度,我们三家公司一致同意,拿出一万元,作为明天比赛的奖励。就是一共四个队,第一名奖四千元,依次递减一千元,最后一名奖一千元。常书记,你觉得妥不妥?”沈主任说。
我说:“我们参赛,主要是自娱自乐性质的,大家开心一下。如果请你们企业掏钱,就有给企业增加负担的嫌疑了。这不可取,我建议算了。谢谢你们,衷心感谢你们的慷慨相助!”
“当然同意啊,是我们一起商量好了的。”梁总说。
我问:“你们都上场唱吗?”
“是啊。”老总们都说自己唱。
我问:“应老师唱吗?”
“当然,她代表我们队参加。”沈主任说。
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庭过来说:“时间不早了,吃夜宵去吧。”
“好。”我说。
吃夜宵的时候,我把几个县领导请到一边说:“沈主任代表企业家们给我们提了三个建议。一是希望能组成企业联队参加明天晚上的比赛,我非常高兴地答应了。二是应老师还是新凌河大桥的形象代言人,他们希望应老师能代表企业联队参加。我原来想应老师代表我们县参加的,这个我没答应,说放后一步再说。”
我说:“三是为了适当提高比赛的兴奋度,他们主动自愿提出拿出一万元,作为比赛的奖励。奖励标准是,第一名四千元,依次递减一千元,最后一名奖一千元。我觉得这样有给企业摊派,增加企业负担的嫌疑,就没有同意。我们把他们提的三个建议,简单的议一下吧。”
对于他们提出的组成企业联队参加明天晚上的比赛一事,都没意见。
我问:“如果我们请她代表我们队参加怎么办呢?”
“应老师是天行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啊。”沈主任说。
“可她还是我们县一中的教师啊。”我笑着说。
几位老总们默不作声。
我说:“应老师在这里,应老师能不能参加?代表谁参加?她参赛好,还是继续当评委好?我们先放后一步说。你们能主动要求参加比赛,我们非常高兴。我非常欢迎你们组队参加,希望你们不要被省机关队打败,也不要被我们队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