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处理意见初汇报(第2 / 3页)
“还有吗?”姚局长问。
我说:“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程大、常务副县长钱一兵、公安局局长文胜天给予口头批评。”
“口头批评?”
“是,口头批评。”我说。
“我不管赵书记,钱县长,就说文局长,就这么‘便宜’文局长了?”姚局长问。
姚局长说:“可你要注意啊,你是一局之长,出了问题,都是你的事,都要追究你的责任,问你的责啊。”
“我知道,我知道,对不起,是我工作没做好。尤其是这件事,常书记有预感,反复提醒过我,可我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文局长说。
姚局长说:“犯人从看守所里脱逃出来,是一起十分严重的事件,这件事不能蜻蜓点水,一定要严肃处理,要严惩不贷。”
姚局长说:“我们公安局看守所不是菜园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们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常书记,如果你们碍于情面,下不了手。交给我来处理,由我来下手把。”
我说:“我们就是来跟你汇报的,我们草拟了一个初步的处理意见,你看行不行?”
“你们处理我吧,是我管理失职,是我不对,这个责任应该由我来承担,你们怎么处理我都行,撤了我的职也行,我绝对没有二话可说。”文局长说。
“常书记,你的意见呢?”姚局长问。
“文局长工作任务重,工作兢兢业业,很辛苦,很履职尽责。在县里,我已经说了他了。上次因为城关镇派出所的事,文局长还挨了一个警告处分。这次,就算了吧。”我说。
“那政委呢?”姚局长问。
“也跟文局长一样,口头批评吧。”我说。
“你说说看。”姚局长说。
我说:“四名干警和一名当班副所长,知法犯法,严重违纪违法,我们打算开除一名当班的副所长和四名值班干警的公职和党籍,将这五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我说:“因为管理失职,我们打算直接撤销看守所所长和教导员的职务,作为一般干警使用。”
我说:“县公安局分管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我们打算撤销分管局长的职务,调他到看守所担任所长,局里再派一名同志到看守所担任教导员。”
我说:“我们还打算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对看守所进行整顿,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