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1 冒名顶替(第2 / 2页)
侯永志神色紧张,吞吞吐吐道:“查了,我们在公安、医院调相关资料,没查到任何线索,甚至查不到郑三龙的信息。”
想起梁海平的死,陆一伟敏锐地意识到,这绝非是简单是交通事故。思忖片刻道:“他妻子叫什么?”
“郑月梅。”
陆一伟和郭嘉俊递了个眼神,他快速记录在笔记本上。
“你继续往下说。”
涉及到永盛镇的,陆一伟格外关注,示意他关上门,道:“你把他的卷宗拿过来。”
侯永志拿过来递到面前,在旁边附和道:“按照举报线索,我们顺藤摸瓜往下查,查出不少问题,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其中,鑫恒煤矿原先是村办煤矿,承包给了本村村民郑三龙。此人上台后,几乎以零的代价转让给王志全,举报信上说他当初得了200万元的回扣,这个查下来不实,据郑和平交代,其实只给了他2万元。按照当初的物价,2万元已是不小的数目。而且当时的王志全,不过是个跑运输的,没那么多钱。”
“不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王志全陆陆续续给过他将近3000万元,而且还在煤矿中有股份,自己还有个运输车队,在煤炭市场黄金期,至少获利上亿元。”
陆一伟听了异常震惊,一个小小的村长居然如此有钱,简直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绷着脸道:“郑三龙现在在哪?”
“已经去世了。”
侯永志又道:“据村民反映,当初郑和平几乎是从郑三龙手中把煤矿抢过来的,没出一分钱,然后转包给王志全。但从现有的资料显示,无法证明村民的说法。所以,这件事扑朔迷离。”
“还有,我们在查鑫恒集团时发现了很多问题。首先是股东,总共6个人,有5个是原始股,有一个人是后来加上的。分别时王志全,王志安,郑和平,郑冰,刘恩生,以及郑慧君。王志全占51的股份,王志安20%,郑和平9%,郑冰10%,其余两人各占5%。”
“经查明,郑冰是永盛村一五保户,目前还健在,我们也去他家调查过,穷得叮当响。基本判定,此人是拉进来凑数的。至于是谁,还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至于郑慧君,我们查了是邓中原妻子郑慧芬的亲妹妹。刘恩生的情况和郑冰如出一辙,不是龙安籍人,河南濮阳的。我让付局长配合我调查,此人原先在煤矿上打过三年工,因伤回家了,此后再没来过龙安,他自己都不知道还是鑫恒集团的股东,说明也是冒名顶替的。”
“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去世的?”
“据调查是2000年左右,死于车祸。”
“那他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妻子和两个女儿。妻子在家,一个女儿在广东打工,一个女儿嫁到迁安县。”
“这条线索你们没往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