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们刚好在一起(第2 / 12页)
叶绍不得不承认,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来说,白皙年开的条件真不是一般的诱惑。排除掉叶家那条,他也忌讳着叶晴的安危,一群亡命徒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因为这种种原因,叶绍答应了白皙年的要求,开始为他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堕落深陷是可想而知的。
叶绍不是没想过回头,可他回不了头了。
然后那天,他对她说:“我是你哥哥,以后我不会要他们欺负你的。”
大约从那时起,叶绍就忘不了那个脸上都是泥的小丫头给他的灿然一笑了。后来他大学毕业,获得去美国攻读研究生的机会。离开前,他把读高三的叶晴带到了DH大纪念馆,指着那台游戏机说:等你通关了,我就回来了。
叶绍有句话没说。他想说:等我回来,等我有了钱,我就回来找你。
家对于叶绍来说,除了给他光鲜的身份,父母的轻视,以及在下人面前廉价的高傲外,什么都没有。为了男人的尊严,他走了。
如果他知道一切是今天这个结局,叶绍不知道当初他还会不会去美国。
“这么做,丫头是不是就不怪我了。”在冒烟的车中,快要昏过去时,他对自己说。
他在乎叶晴,可以说叶晴是他唯一的“亲人”,因为叶绍不姓叶,他根本不是叶家的孩子。
八十年代初期,江南小城虞商仍处于经济刚起步的阶段。作为最早富起来那拨人中的佼佼者,叶晴爷爷的身体却突然在这时出了状况,繁杂的工作压力下,叶老爷子的心脏每况愈下,而叶家市值近百万的生意就面临着由两个儿子中哪个来接手的问题。
老爷子一直担心叶家的香火问题,这个时候如果兄弟中的谁有了儿子,那么被叶老爷子选为继承人的机会理所当然就大了许多。
叶知秋的大哥结婚三年,刚好在这时传出妻子怀孕的消息,叶知秋的大嫂在娘家养胎,九个月后顺利生了个儿子,也就是叶绍。
国外的生活不比国内自在多少,如果不是毕业前白皙年找到了他,在叶绍看来他这几年的书是白读了,单靠自己,想要实现之前的梦想,真的很难。
可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馅饼,主动上门的伯乐也未必是真伯乐。
白皙年做的是违法生意,他第一次见叶绍就和他挑明了。当然,同时一同甩给他的还有厚厚一沓资料,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叶绍从小到大的经历,从家庭到感情。
难以避免的,叶晴的名字数度出现。
“只要你帮我把这个弄出来,不仅能风风光光收掉叶家,从此坐稳地位,你想要的你都会得到。”
作为叶家的小少爷,叶绍是活的众星捧月,却独独得不到父母的青睐,即便他学业再优异也是。开始叶绍想不出原因,直到后来一次,他偶尔听到爸妈吵架,这才知道他压根不是他俩的孩子。他只不过是叶大少从乡下某个失足怀孕、无钱打胎的女人那里买来的一件工具而已。
“父母”的种种态度现在都解释的通了。
都说挫败让人成长,突然从大少爷变成野孩子,这落差让当时年仅十几岁的叶绍颓废后迅速的长大。他觉得他不需要父母,更加不需要爱,他需要的只是自立、摆脱叶家,最终推翻叶家。
叶晴的出现却像光照亮了叶绍的生命。
二叔家的孩子如果也是男孩,绝对会成叶绍家俩大人的眼中钉,可换成了女儿,叶晴的日子并没比做眼中钉的日子好多少,相反,还要糟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