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3 / 3页)
朱明母子二人归家后皆欢喜非常,王四之妻也因感激朱明的情意而嫁给了他。朱明因祸得福,十分感叹。婚后二人恩爱非常,相敬如宾。
县令因审案不明,被上司参了一本,后来被判入狱,终至病死狱中。宫标则以杀人劫财罪处死。
那宫标早就被燕子李三打怕了,此刻哪敢胡说,很快承认自己就是杀死王四的凶手。
原来宫标本是个市井无赖,仗着力大,又会些花拳绣腿,在乡里横行不法,欺压良善。一日听得王四贩货归来,心想他身上必有不少。于是便到野外王四归家必经之路埋伏,将王四杀害。
不想遍搜其身,竟未得几文钱,不禁连叫晦气。没想到他这一番举动都叫燕子李三路过时看到了。
当时燕子李三外出有急事,救援不及时。
宫标后来打探到朱明自承杀人之罪,心中大喜。
后来又经过几次审核,始终也没查出有何可疑之处,上司便批了公文,只待秋后行刑。
这样过了约有半年之久,一天,县令正在堂上问案,忽然从外面进来一人,昂首直人厅堂,威风凛凛,气势勇猛。他对县令怒目而视,且厉声叱道:
“似你这等昏溃糊涂之人,怎配当官!”
县令一听勃然大怒,忙喝令左右,将此人与我拿下。左右公差数十人一拥而上,但此人既不畏惧,亦不慌张,待衙役们到得身旁,刚要拿他,只见他伸出两只蒲扇般大的手掌,只轻轻一挥,这数十衙役竟同时大叫一声,躺倒在地,骨软筋麻,动弹不得。
县令见了,大为恐慌,转身欲逃,只听此人又喝道:“我是关外李三,你等若干再动,都是一死,快快停下!”
谁料今日正在街上行走,忽然被人提着身子,捉拿到了荒山上。原来,燕子李三听说了这事,就赶过来打抱不平。
县令这才知道,因为自己错判此案,心里头忽然又生疑云,急令衙役将朱明提上堂来问道:“杀人者非你,乃宫标也。此案本大人现已查明,现今即可将你开释。但有一疑团必须弄清,即你未杀人,则血衣从何而来”
朱明答道:“小人受刑不过,又不愿牵累王姓的娘子,故作假供。若无血衣,此案难结,小人仍要受苦,所以回家向母亲求血衣为证,以利速死。至于小人之母从何处得来血衣,小人亦不知晓。”
县令又忙派人将朱明之母请到县堂询间之下,方知朱明之母为遂儿子心愿,进卧房后用刀将自己左臂砍破,以血染衣。
县令又令件作验其左臂,上面刀创宛然,无不昭示着他们说的是对的,县令大惊失色,忙将母子二人送回家中,判人无罪。
县令两条腿筛糠似地抖个不停,勉强支撑着听下去。
“昏官听仔细,朱明一案,杀人者宫标也,与朱明有何干系?”
言罢,燕子李三丢下一人,瘫在地上,呼吸渐弱,有一丝无一丝,好一会儿才醒来。
县令忙问此人姓名,此人有气无力地答曰:“小人宫标。”
县令一听,忙问:“那王四可是死于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