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稀罕(第1 / 3页)
切!不就是长得帅了一点,有钱了一点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咱不稀罕!
第二天,她一去上班,就被叫进了总编办公室。
她在一家叫“新闻早知道”的网络新闻媒体实习,主编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学长,叫汪洋。
他比唐蜜高两届,还是同一个系的,在学校的时候就认识了,彼此相处得也非常好,所以她打官司的事他也是知道的,于是直截了当的问道,“昨天去法院结果怎么样?”
唐蜜摇了摇头,有些沮丧,“败诉了。”
唐蜜一怔,一时间都有些反应不过来,是他假装不认识她?还是她认错了人,眼前这个根本不是慕少堂?
见他们没认出对方,张昭洋倒是松了一口气,忙不迭的解释道,“她是我前女友,一直缠着我不肯分手……老板,这种破事就不脏了您的耳朵了,您里面请。”
慕少堂点了点头,抬腿就往里面走,只是,在经过唐蜜身边的时候,脚步微微的顿了顿,淡淡的说道,“私人恩怨建议遵循法律手段解决,不要弄的那么难看。”
说完,他便抬腿离开了,连看,都没有再看她一眼。
等他走远,张昭洋赶紧冲姗姗来迟的保安挥了挥手,压低声音说道,“把她弄走。”
汪洋有些意外,虽然他不是很清楚这起官司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跟唐蜜认识多年,知道她是什么性子,决计不会强取豪夺,霸占人家的房子。
可现在官司却输了,他觉得,很可能是对方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
两个保安闻言就要上来,却被唐蜜一个狠狠的眼神给制止了,她瞪着张昭洋,冷冷的说道,“我自己会走!”
出了天盛集团,唐蜜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她刚刚确实太冲动了,她这样贸贸然跑到张昭洋的公司来闹,对事情根本没有一点儿帮助,反而还可能被人报警抓走。
慕少堂说的没错,这件事情,只能遵循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只是,想到慕少堂,她还是有些不爽,这混蛋,居然假装不认识她。
是不是因为她是在酒吧卖酒的,上不了台面,他怕被别人知道他们认识的话太掉身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