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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战士(第1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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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这段话,需要有一点知识。按照当时的制度,将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给大家,叫“受脤”。同时要用血涂抹军鼓,叫“衅鼓”。衅鼓的血,往往是用战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级高贵的战俘。知罃所谓“执事不以臣衅鼓”,其实是说楚人没有杀他。

在前章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邲读如必)。邲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荀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本已战败的荀首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并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

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前588),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1]

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

当然,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

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

子路说,一个君子,

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

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

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

送行时,双方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共王称知罃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称,有时称“我”,有时称“不穀”(读如谷),意思是“我这不善之人”。这是王者的谦称,因为楚君已经称王。但严格地说,他应该自称“寡人”,也就是“我这寡德之人”,这才是诸侯的谦称。

知罃则自称“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称自己的父亲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国君,则称“寡君”,也就是“敝国寡德之君”。这些称谓,都是当时的外交礼仪。

谈话温文尔雅,又充满张力。

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知罃答:不怨恨。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贵国的执法官没有用下臣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执事不以衅鼓),而是让下臣回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贵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无能,又敢怨恨谁?

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极品战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晋国的第二年,知罃(读如智英)也被楚国释放了。

知罃是个战俘。

战俘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正如晋国的国君代代都称晋侯。知罃后来就成为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讲到的那个智伯,那个豫让拼死拼活也要为之复仇的智伯,则叫荀瑶,谥号知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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