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奔跑的犀牛(第2 / 3页)
李云不管那么多,拿起狙击步枪当大棒,看准对方的脑袋当棒球,只要被打到,不是开了瓢,就是给打飞,绝对也没活的。
在他方圆两米范围之内,没人,貌似都感觉林越好欺负,都往那边曾。
可惜,这是杀神。
“还有谁?”李云怒吼一声,提着狙击步枪再往前冲,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惨叫声连连。
这一下子,砸在了扑来人的脑袋上。
就听见咔嚓一声,狙击步枪的枪托变了形,来人的脑袋被打成了烂西瓜,红白之物洒落了一地。
“云哥,能不能别这么血腥?”
“扯淡,没血性的是男人么?你刚才说我是啥呢?对,犀牛,今日个老子就让他们记住,什么叫奔跑的犀牛。”
人影已经一个接着一个的往过来扑,两个人只能各自为战。
“少扯犊子,敌人要上来了,咱们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子弹打完?”李云眼神之中发出了凶狠的色彩。
他已经准备好了拼命,军刀也已经从军靴里抽了出来,放在了身边。
“那就打”
林越丝毫不废话,左手把冲锋枪给塞到了上面,管看见看不见敌人,一口气把最后一梭子子弹全部去给打完。
反正总有倒霉的。
短兵相接,就是血与肉的对碰。
林越在腾挪之际,军刀不断的收割,李云来回冲撞,手里的狙击步枪看见人就砸。
乒乒乓乓
杀至癫狂之处,已然顾不得什么掩护不掩护了,谁都明白,狭路相逢勇者胜。
林越收割尚且具有艺术性,最起码刀锋不是割断敌人的喉咙,就是刺穿对方的心脏,给敌人造成必杀的同时,尚且还在保持自己的体力。
“草”李云丝毫不慢,也如此打完了子弹。
冲锋枪已经没用,没了子弹的这玩意,就是一堆废铁。
“呼”忽然有人影从头上扑了过来,李云反应极其的快,喝道:“老伙计,咱们并肩作战。”
他没有选择身边的军刀,而是双手握住了狙击步枪的枪管,对着那黑影,狠命的就砸了过去。
李云天生人高马大,具有一股子蛮力,经过几年的军旅生涯,身体越发的壮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