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金蝉王(第2 / 2页)
“哼!竟然逃了,就由得它去吧!咱们回去将那黄蜂一样的虫怪全都吃了,看看还有哪个金丹道士是我的对手?”
……
一连数日,高歌都在神树的树冠上打坐,不断地扩展自己的识海。红霞中的蝎子怪物虽然消失不见,但周围的虫怪却越聚越多,好像整个界域的灵虫都汇聚到了这个地方。
高歌不慌不忙,在丁潇的帮助下,给一个一个的金刚傀都装上了树脑,然后与自己的识海连通。
丁潇先是失去了斗志,随后自己的劫数更是彻底爆发,于是心心念念只想着美食,对于金刚傀再也提不起一点兴趣,于是索性将自己所有的法器都送给了高歌。
“三千万年前?”宇文梨闻言一惊,说什么也没想到那金蝉王的年代竟然如此久远。“我不久之前还以为这金蝉以及壁画中记叙的情景是与造化同时代的,没想到……看来我真是大错特错了!”
一念及此,宇文梨猛地产生了一个疑惑,随即又明白过来。她如果记得没错,高歌识海中收藏的天树精魂来自与大约一百余万年前,传说是造化最早的创造。那么金蝉王和它的主人显然比造化诞生的时代要早得多。难怪高歌说世界的演化究竟如何还犹未可知。从百余万年前到现在这段时间,有关造化的故事或许是真的,但世界的起源却绝对远在那之前。
宇文梨冷笑一声,觉得事情有趣极了,她愿意跟高歌一起去探索世界的起源,甚至是道士的起源。
天空中的怪物眼睁睁地看着宇文梨收走了那金蝉王的法体所炼制而成的至宝,不仅没有显出愤怒之意,却反而忽然流露出一丝眷恋与不舍。
“这老金蝉的法身竟然还在,真是金刚不坏啊!”言语中竟满追忆之情。
高歌知道劫数的厉害,尤其是对于保持了童真的道士而言,尤为难以抵挡。一旦发作,性情立刻大变,根本不由自主。原本喜欢的东西瞬间就能厌恶,原本并不喜欢的东西却能须臾沉迷其中。而对于原本就着迷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会继续不顾一切地沉湎。而丁潇就是被对美食的欲望所控制,完全消磨了自己的斗志和秉性。起初尚能勉力维持自己大道士的气度,到了最近半日,则退化成了三岁孩童一般的习性,稍不如意便大发雷霆。
白宋看得心酸。“丁潇师姐也是神器门大名鼎鼎的大道士,没想到劫数一发作竟然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丁潇却不服气,反唇相讥。“你别说我,你的情劫早发作了,要不然你堂堂白家大小姐,金丹五重天的大道士怎么会对我师弟这么个练气期的小道士言听计从的?你看看你,看着高歌的样子,真是不晓得害臊。”
丁潇‘童言无忌’,却说的都是大实话。
郑通忍不住摇头:“这就是道士?真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体面!”
宇文梨拥有天魔之心,绝不会对怪物有丝毫同情,身子一纵,带着自己的金蝉冲了上去。金蝉们作势要将裹着那怪物的红霞掠走。
怪物不再恋战,叹息一声,似乎是对今日两战皆败表示无可奈何。
宇文梨还待追赶,那红霞却顷刻消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小金蝉有急速飞遁的本事,但它快速前出数千里、然后立刻返回,却还是没有发现红霞的丝毫踪迹。
“主人,它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