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宣示主权(第4 / 4页)
宋远航稍微解释了一下,莫邪他们就明白了,澳大利亚中部地区生活着大量的野骆驼,其数量大到澳大利亚政府允许猎杀的程度。
经常有些野骆驼到大地主家蹭水喝,结果,大地主就手持猎枪一阵攒射,射杀的野骆驼任由陈尸荒野,以此宣示“主权”,想来躺在路上的这头骆驼,就是其中的一个倒霉蛋。
相比较而言,NO.2的地主更有经营头脑,他会主动给野骆驼提供饮水,吸引野骆驼前来饮用,但是,野骆驼喝完水就发现,已经身陷囹圄了。
地主再将这些自投罗网的野骆驼出售,每匹野骆驼售价350澳元,相当于1750元人民币。
宋远航说的十元人民币出售一公顷土地的土豪,其实就是NO.3地主,NO.3地主拥有的土地小,大约1680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半航康的面积。
大地主也是有经营头脑的,估计也是经营公司的主意,游客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由地主家提供越野车,开到“平顶山”附近游览。
这位地主确实有些“此山不是我开,此树不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气魄。
没办法,澳大利亚讲究“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赶上NO.1大地主这样的“山大王”习气,游客只能听之任之了。
“那是什么?”穿行在红土路上,突然之间,陈二磊踩了刹车。
“那是一头骆驼?”看在躺在路中间的庞然大物,靠近了看,原来是一头骆驼。
不过,这位地主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家,或许出于拥有的土地太大的考虑,也许生活太寂寞了,希望晚年能多有些说话的地主,所以,便着手出售自己的土地。
至于土地的价格嘛,大约2澳元一公顷,也就是说,10元人民币能够购买10000平方米的土地。
当然,没有千八百公顷的购买意向,地主是不会接待的,因为买地的钱,还不够看地的油钱。
“谁杀了骆驼?不会引来麻烦吧?”陈二磊有点担心的道。
在国内,骆驼和牛马有着一样的地位,在农村属于大件,死了一头骆驼可是大事。
“哈哈,放心,不会有麻烦的,这是此地的主人在宣示主权。”宋远航笑呵呵的道。
“你是说此地的主人杀了这头骆驼?”周伟强此时也好奇的问道。
“宣示主权就要杀骆驼?”莫邪差点要翻白眼,他虽然很崇尚暴力,但这也太暴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