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飞贼(第1 / 3页)
方尊道:“兄弟你请我喝了那坛酒鬼镇的烧刀子,我便请你吃肉喝酒,萍水相逢,也算快活!”
当下不等那人说完,方尊一把夺过海碗,一饮而尽。这酒的确地道,入口香醇,下肚以后浓烈,满口都是芬芳香味。这酒鬼镇的酒,想来名不虚传,真的都是陈酿。
那人见方尊一口将酒喝干了,也是高兴,大笑了两声,自己也盛了一碗然后喝了。
两人在马车上你一碗,我一碗,不多时便将一罐酒都喝完了。
方尊问道:“你这么远买了一罐酒来,却被我俩喝完了,这样岂不可惜?”
那人连连摆手,说:“不妨事,不妨事,美酒配英雄。你我便是大大的英雄,我想喝酒,本也是一时兴起,边去那酒鬼镇买了酒来。你我一同将酒喝了,我自然高兴,有何不可?”
方尊觉得马车一晃,身边便坐了一个人,背着包袱,提着酒罐。?只是这人身形太快,方尊几乎没看清楚这人是怎么进来的。
来人坐下以后,转头看了看方尊,笑眯眯地说:“跑的累了,跑的累了,借你的马车赶一程路,谢谢脚。”
说话的声音比较奸细,听起来像唱戏的戏子。方尊觉得来人身手不错,顿时提高了警惕,摸了摸怀里的《豪放诗集》还有张铁所赠的那本匕。
“我自西山的酒鬼镇,寻到那最为有名的女儿红,打了一罐,路上喝。”来人说着拿出随手拎的一个酒罐,酒罐的盖子翻过来正好是一个海碗。
酒鬼镇向来以酿酒闻名,方圆几百里都是大名鼎鼎,据此大概有百里多地,此人说是从那里买了一坛酒一路奔了过来,可当真不易。
说话间,天色已黑,马车行至一处客栈。
方尊喝了些酒,有些微醺,见那人也是一般状态,便说:“你我进去住上一夜可好?让马儿也上写草料。”
那人答应,两人相继下马,刚才在马车上没看明白,现在方尊才看清楚,此人身形矮小、干瘦、相貌如猴,身形敏捷。
小二出来招呼,方尊订了一间上好的客房,两人共住。
客房之内,方尊又要了五斤酱牛肉五斤汾酒,两人在客房吃肉喝酒好不快活。
那人不由分说,便将酒罐打开,往盖子里倒了一海碗,递给方尊。方尊拿过酒犹豫了一下,这些日子过来,他几番遭遇不测,不由心里多了一份估计,也知道了江湖凶险。
那人见方尊犹豫,便笑着说:“兄弟可是怕这酒里有毒吗?”
方尊的确心里这么怀疑,但那人这么问,倒也不好明说。
那人又继续说:“我这一坛酒一百多里路,来回奔波我半天时间,你若是不喝倒好,我自己独自享用。只是我做了你的马车,无以为报,本想这灌美酒你与我同饮的。”
方尊听到这里,心下豪气一生,想:“喝便喝了,怕什么。这世间本是英雄好汉多,沈千心那种卑鄙小人本就不多,看着人生性豪爽,也不像酒里下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