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帅的朱砂痣[重生] 第104节(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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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垂下眼,不想在看他这副落魄姿态。
李梦不知道王柏松是谁,她自诩身手出众,将唐冬雪护到身后,用看蟑螂一般的眼神警惕的看着他,“伯母,此人你可认识?”
唐冬雪将她拦在胸前的胳膊放下,叹道:“这是我前夫。”
李梦诧异地打量了一番王柏松,还真从他脸上找到了些唐皎的痕迹。
王柏松抓着镜腿,自嘲一笑:“瞧我,如今皎儿成了炙手可热的文坛新星,还和敬蛟军校的张若靖成了亲,我叫你做什么呢?我可是个连眼镜坏了都换不起的人。”
“好啊。”
唐冬雪没有多心,跟着李梦向那家店而去,眼看着已经瞅到店面,突然一个男声从两人身后传来。
“冬雪?”
那是曾经在耳畔被唤过二十多年的熟悉声音,那人嗓音叫起她的名字,总是那么好听。
唐冬雪站在原地,死死抓住了自己的包,骨节捏的发白,李梦担忧的唤了句:“伯母?”
他不再像以前,为了一个男孩咄咄逼人,争吵间青筋暴露的疯狂男人,唐冬雪开口问道:“你怎的成这样了?”
“你不知道吗?啊,对了,你那个好姐姐怎么会告诉你。”
“你这话什么意思?不要牵扯到我二姐身上。”她蹙起眉反驳。
王柏松拿手整了整油腻了几天没洗的头发,“我曾经去唐公馆找过你,你知道吗?”
唐冬雪抬起头,没有言语就是最大的证明。
“冬雪,真得是你,有段日子未见了,怎么不转过身来?”
她脸上血色褪尽,眼里水光乍现,深吸一口气,对李梦道:“我没事。”
说完,姿态优雅的面向了王柏松,那个打算抢夺她的财产,还为了要个儿子和自己学生在一起,背叛了自己的前夫。
他已不复昔日儒雅之态,长衫洗得发白,仔细看去,还能在袖口瞧见几点油渍,曾经每日都会打理整齐的头发,随便堆在头顶。
玳瑁眼镜碎了一片,都没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