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大赢家(上)(第1 / 4页)
于青梅正在写寒假作业,她成绩一直不错,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不指望像李默这样了,南岗小学的教育环境就这样,软件跟不上去,硬件跟不上去,学生成绩同样也跟不上去。
于青泉成绩略差一点。
看到李默来了,于青梅抬起头,将两个羊角辫理在脑后,农村的小女孩现在多是这样,梳着两根大辫子。不但女孩子,有的男孩子也是如此,李默前世小时候同样留着一根大辫子,用李默长大后一句不要脸的话来说,可能俺肾好,头发才乌才浓密。他小时候头发是很好,一根大辫子整长到屁股后面,然后打架时更悲催,其他学生只要将他的辫子抓住,李默立即得投降。
这一世李默死活也不干了,一上三年级,也就是一上学,就将这根大辫子剪掉。
回档一九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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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男孩子,女孩子会留的,这才有了那句有名的歌曲: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到了城里不同,许多女孩子开始留起披肩短发,脑门前再留着一缕刘海,更新潮的,则是烫发,烫着满头的大波浪发型……
不算太漂亮,也不算丑,并且这一个动作,略有些少女青涩单纯的味道,终是长大了一岁。
她问:“李默,你去美国了吗?”
生活着总有一些窝心的事,曹操也不例外,但也有一些让人高兴的事。
于得财的大儿子结婚了,于家三兄弟,于家老三全家搬到东镇,那什么也不说了,于家老大与于家老二,与李家关系都不错。
况且都受了李默的恩惠,于得财也强行将李默拉去吃喜酒。
六斤结婚李默还小,现在李默也小,不过隔了一年时间,李默个头冒了一大截,一桌子的人便灌李默的酒。
李默一看架势不对,按照曹镇的风俗习惯,将筷子放在酒杯上,溜到于得贵家。但他也能理解,曹镇人喝酒比较野蛮,还没有北方人野蛮,他前世跑到内蒙去,内蒙人好客,用大海碗一倒就是一碗,不喝不行,李默酒量算是好的,仅两碗,趴下了。听说更北方的邻居,那群战斗民族喝酒更剽悍,那得喝成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