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66节(第2 / 4页)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审判长说道。
“法官,我知错,我没有强迫严夏夏,我们真的是因为谈恋爱才开房的,我没有强迫她,我真的没有强迫……”陆烨望着审判长,眼泪扑簌簌往下流,眼中充满了恳求。
“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可能是见得太多了,审判长对陆烨的恳求没有丝毫的反应。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就公诉人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对公诉人认定被告人明知被害人实际年龄的时间点持有异议。
“在知道她的真实情况之后,你们有发生过关系吗?”杜庸问道。
“发生过一次。”陆烨回道。
“是谁主动提出来的?”杜庸追问道。
“当时是我提出来的,她同意后,然后我们去了如家。”陆烨说道。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杜庸的问题很少,主要是想让法官知道被告人“明知”被害人真实情况的准确时间。
“你在QQ加好友的时候,有没有看过她的身份资料?”检察员盯着他问道。
“我记不得了。”陆烨回答。
“你知道她的身份吗?”检查员问道。
“知道,我认识她时就知道。”陆烨有问必答。
“你们之间的关系到什么程度?”检察员换了个问题。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认为,陆烨是在球场认识的被害人严夏夏,不可能不知道严夏夏的真实身份;而且陆烨还与被害人通过QQ聊天交流,被害人QQ个人资料里显示了她的真实情况,由此可知,在陆烨与被害人多次发生关系前,其应对被害人的情况知晓。
因此,我们认为,被告人陆烨明知被害人的真实年纪,仍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我们建议对其从重处罚,处以有期徒刑十年。完毕。”
检察员说完,被告人席上的陆烨满眼的惊慌,十年!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已经体会到了失去自由的滋味,他不觉得自己能承受得了十年的刑期。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陆烨低着头说道。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看向审判席。
“被告人陆烨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问道。
“需要发问。”杜庸说完看向陆烨:“被告人陆烨,你是在什么时候知道被害人严夏夏的真实情况的?”
“在第三次发生关系之后。”陆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