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三章 传全求人到庭—说版权之渐进(第1 / 3页)
“文天表团长”
“他是什么人?”
“美鲁林齐北郊一个村子的村文艺团团长他是我师傅,就是他教我学会耍猴的”
“什么村?”
“记不清楚我记忆基因坏皮子了你们是不是考虑改时再审啦?”
“罪,我犯了?”全求人并不着慌,也不生气,仅仅是十分纳闷“请问,他们指控我犯了什么罪呢?我自己做的事情,怎么我自己还不知道啊?”
“你听着,你是不是耍过猴?”
“是耍猴又不是盗窃”
“你是不是穿着过蓝色西服?”
“是穿蓝色西服就是吗?那样的话,岂不是的人太多了,连婴幼儿也成了罪犯了因为婴幼儿也穿蓝色西服的嘛哈哈哈那样的话,蓝星人都是贼了嗯,非常有创意啊我想通了,指控的人是说我全求人身穿蓝色西服,就成贼了奇谈怪论,最能登上大雅之堂啦”
玛朝审判台上张望一下,见东和寇都摇头,马上说:“机会难得一气呵成你说有还是没有侵犯文天表的合法权利?”
“没有绝对没有是他求着我跟他学耍猴的不信,你们可以叫他来对证”
玛请求法庭电话传文天表作证,得到了准许玛随即拨了文天表手机文坚决否认有人盗窃了他的什么版权,因为他的猴根本就没有什么版权,倒是他的徒儿叫极耐羞的创造了一套猴耍人的技术应当早些申请专利权
玛本不许他多说,可她挡不住他,因为他不管什么公诉人不公诉人,也不管法庭不法庭,只管自顾自往下说,以图一吐为快待他说完了,她才接着问:“你是不是穿过乞丐装?”
“是啊乞丐装也犯了罪呀?哈哈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呀我自己穿自己的服装还犯了罪了,真是奇了怪了这不跟指鹿为马是一个逻辑嘛”
“你不必多说只须如实回答我的问题你也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的所有言行举止,都将记录在案,作为量刑定罪的依据,也作为确定无罪和当庭释放的依据”玛像背台词一样,机械呆板的说
“你别说那么多,怪累的,我都听烦了快问就是啦慢了,我难以支撑得住嗳万一我咕咚一声,倒在地上,不就没猴耍啦”
“请你向法庭说清楚,你耍猴是跟谁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