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县城(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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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不是咱们钟大才子嘛,有幸赏光咱们这小县城里来了?”
钟岳侧目望去,从一辆大众车上缓缓摇下的车窗,一个带着墨镜的痞子将那只花臂放在车门上。
“章子超?”
“诶哟,能让钟大才子记住,真是章某人的三生荣幸啊。”车子慢慢地靠近过来。钟岳看了眼车内,一边坐着的女子将头别了过去。
钟岳看了眼这柜台上的三种墨水,说实话,这个曹素功跟一得阁,也算是化工墨水里做得比较好的墨水品牌了,只是按照金“和尚”的那种写法,这两百五十毫升的墨水,估计两天就得被他给嚯嚯完,而书店老板不推荐的那种劣质墨水,倒是非常符合眼下钟岳的情况,这一大玻璃瓶,足足有五百毫升的量,倒是很实用。
“老板,这瓶什么价?”
“额……三块钱。”
钟岳笑了笑,“就要它了,拿三瓶过来。”
秃头老板将一侧留长的头发往中间一甩,苦笑道:“说实在的,像小兄弟你这样买便宜货的还真是少见了。现在这年头,谁还写毛笔字,除了那些书法大师,要不就是七八岁大的小娃娃,你这二十出头的年纪,再要练书法,可就晚了。”
章子超冷笑道:“小倩,干什么啊,见到老同学不打声招呼?”
叶小倩跟章子超都是钟岳高中时候的同学,说起来凑巧,这叶小倩上高中的时候给他写过情书,那个时候钟岳还埋头于学业之中,压根没想过谈恋爱这回事,就直接拒绝了叶小倩。之后两年里,叶小倩好几次请他出去玩,还有生日聚会什么的,都被他给拒绝了。
不过章子超一直没放弃过对叶小倩的追求,只是那会儿嫌章子超痞里痞气的,没钟岳长得如此俊秀,也就一直没答应,没想到光阴荏苒,转眼间,当初那个可爱姑娘,已经坐在了这痞子的副驾驶座上。
“呵呵,图个爱好,图个爱好。”钟岳将书店里估计积压了有个五六年的烂货给搜刮得精光,最后老板觉得聊得来,还特地给他塞进去了几支破破烂烂的猪毛笔,可是把钟岳囧了个大红脸。
“小兄弟日后再来啊。”老板笑嘻嘻地弹了弹收入囊中的百元大钞。
“捡钱了?瞧把你高兴的。”
“没什么,把好几年前的那些烂货给卖了,心里痛快,也不知道那墨水臭没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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