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于家往事,贡茶劫(第2 / 5页)
这下子苏泽明白了,临刑喊冤这种条款,根本就是一条律法中的死条款。
这种条款平时根本不可能使用,人犯都是地方官员审的,监斩官也都是本地司法官员,普通犯人喊冤,他们怎么可能理会。
也是因为于家的关系,所以这个于玘才能喊冤重审五次。
“第一次这于玘诬陷另外一个弟弟于瑃杀兄,但是推官重审发现人证物证不符,再次上奏请判于玘死刑。”
“第二次于玘说自己兄长是中了猎人的陷阱而死,但是死者身上没有陷阱的痕迹,推官维持原判。”
比如现在的于二公子,只要等他父亲去世,他大哥就会继承世职,而于二公子除了于指挥使私人给他的财产之外,其余的东西都继承不到。
陈朝源说道:“正统八年,那一任的延平卫指挥使有五子,其中次子于玘为了争夺于家的世袭指挥使一职,杀害了自己的兄长于珮。”
苏泽倒吸一口气,杀兄在大明律中可是一等一的大罪,是不赦的死刑。
“本来这个案子的案情清楚,延平府推官已经定罪,上报刑部就等着勾决,于玘为了求生,五次在法场喊冤,五次在法场上都因为喊冤保住命。”
苏泽彻底傻了,这也能保住命?
“第三次这于玘的母亲李氏花钱请人顶罪,但是顶罪的人一些细节没对得上,被推官再次抓到了漏洞,顶罪之人承认被于家买通顶罪,再次维持原判。”
苏泽已经傻了,这于家祖先玩的真花啊。
“第四次于家向巡案喊冤,说推官诬陷于玘,这巡案亲自潜入延平府查案,查明了于家又是诬告,这一次巡案向刑部上书,请求尽快处死于玘。”
一个正三品的都指挥使,为了给杀兄的儿子脱罪,竟然能发动能量到这种地步。
若不是当时负责案件的推官和巡案都是正直的人,那么顶罪的人已经被处死了,这个案子也就会成为大明朝一桩普通的冤案。
陈朝源跟随族兄做状师,对大明律法颇为精通,他说道:
“大明律法中有这么一条,临刑喊冤当重审,所以这于玘喊冤才能五次重审。”
苏泽疑惑的说道:“怎么可能!若是人人临刑喊冤,这大明朝还能处决人犯吗?”
苏泽的“刑讼”技能只有Lv1,对于大明律并不精通,他也不记得有这条律法。
陈朝源点头说道:“确实有一条,但是普通官员监刑的时候,根本不会理会临刑喊冤,又或者人犯在临刑前也会被毒哑,根本不给他们喊冤的机会,于玘能够喊冤五次,还是因为他是延平府于家子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