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进步和落后(第1 / 6页)
各种人证物证,足足堆的和小山一样,又反反复复开庭了五次。
听到免费,秦氏揪着衣角。
太仓判院的审判结果,是支持工坊主常某的诉求,但是认为订单延期交付并不完全是纺织女工秦氏的问题,所以让秦氏承担二百两银子的赔偿。
首先是双方陈述自己的主张,孙晖将资料递交上去,接着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堆废话,大概就是县判院已经审理过了,秦氏的罢工让工坊主常某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必须要求秦氏赔偿之类的废话。
工坊主常某主张五百两银子的赔偿,法官就少判一点,让女工秦氏赔偿二百两。
何心隐有些迷茫的说道:“现在就如此,日后岂不是律法也要沦为害民的工具了?”
第412章进步和落后
方镜的这个案子是二审案件。
按照何心隐在苏州府建立的司法体系,一起案件先在县一级的判院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上诉到府一级的判院进行二审。
二审就是最终审判结果了。
如今苏州府的案件越来越多,这自然是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效率了。
衙役将小山一样的资料堆在孙晖面前,何心隐说道:“递交资料不符合规定,当庭罚款五十两银子,这些资料发还给你重新整理,本庭要留档。”
“但是知识产权太严,又会形成一群完全凌驾于生产者上的食利阶层,这也阻碍新技术的发展。”
这一次孙晖显然还想要用这套战术,他身后跟着五名学徒,每一个人都捧着比人还高的材料。
方镜的动作很快,在三天后的《警世报》上,全文刊登了这场案件。
“长期以来,常某的工坊待遇低于苏州府的平均水平,工作时长也超过正常的工坊,秦氏这半年来一直矜矜业业的工作,是工坊中最勤奋的员工,却一直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这个案件发生在太仓县,一审结果是太仓判院判的,众学徒和讼师助理看完了卷宗,都觉得心里憋着一股儿气。
案件的过程也很简单,这是一起纺织工坊主,起诉手下雇工的案件。
工坊主常某雇佣的纺织女工秦氏,因为待遇问题前阵子组织工坊进行了罢工。
工坊主常某手上有一笔重要的订单,他被迫同意提高了薪水,雇工们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
可没想到工坊主常某在订单完成后,随即用一纸诉状,将带头罢工的纺织女工秦氏告上了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