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毛笔(第2 / 3页)
孟昭、马盖、范通他们也是急不可耐,你争我夺的争着体验。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孟昭、马盖、范通他们哪里是在写字,他们运笔如用剑,是在“打”字。
“此笔在手,谁与争雄?”马盖更是套用了秦军军歌的歌词。
说得没错,自从蒙恬改进毛笔后,毛笔就成了我们祖先的主要书写工具,成了中华文明的象征。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书写着中华文明。直到两千年后的现代,才为钢笔取代。
“没错!”众人齐声附和。
直到他们体验够了,秦异人这才另制一枝笔,再把狼毫固定好,不容易脱落。然后,在竹管上刻上一些花纹来装饰,与现代毛笔没差别了。
“这好用吗?”孟昭有些不确定。
很快的,墨研磨好了,秦异人提笔在手,饱醮浓墨,在竹简上写下一个大大的秦字。感觉还不错,笔端韧性十足,富有弹性,一个秦字写得周正。
“没掉墨?”黑伯、茉儿、孟昭、马盖和范通五人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打量着秦异人写就的“秦”字,只见周周正正。
众所周知,战国时代的毛笔之所以没有被普及,没有代替费力而又效率低下的刻刀,就在于很容易掉墨。可以想象一样,写着写着就是一大团墨汁掉下来,前功尽弃,谁还会用毛笔呢?
毛笔真正普及,是在蒙恬改进之后,克服了掉墨、漏墨的弊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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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风商社在邯郸城南,占地不小,有数十间房屋。虽是战乱时节,赵国国人逃国成风,渭风商社依然很忙碌,进进出的车辆很多。
秦异人带着孟昭,来到渭风商社。
“原来是公子!公子,您请进!”正在忙碌的执事一见秦异人的面,满脸含笑,把秦异人请了进去。
秦异人略为一怔,渭风商社是他的最大债主,却并没有慢怠过他。按照前任的记忆,每次前来借金时,渭风商社都是好言好语,从不说一句伤人的话,这着实难得了。
一般来说,写一个字往往要掉好几次墨,而秦异人一个字写完了,也不见一点掉墨,谁能不惊?
“我试试!”黑伯好奇心大起,搓着双手,恨不得从秦异人抢过毛笔。
秦异人把毛笔递给黑伯,黑伯提笔在手,饱醮浓墨,写下一个“公”字,仍是不尽兴,再写了一个“子”字。两个字写完,没有漏一点墨,这足以让黑伯惊讶了。
“好用!好用!太好用了!”黑伯是赞不绝口,还想再写,茉儿也等不及了,一把夺过来,糊了黑伯一手的墨汁,黑伯笑骂一句:“你这妮子,如此性急,怎生嫁得出去?”
茉儿白了他一眼,不再理睬黑伯,提笔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