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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却很开心的告诉我,她很喜欢,非常的温暖,倒是让我这个大男人有些脸红。
我想再说些什么,但已经有客人光临。
所以原来我做过一段时间的抓鬼的工作,因为鬼也是一种灵的形态。当然,这都是些过去的事了。
当我回到“别离”,刚推开门,胸口一撞,就感到一阵幽香,胡蝶紧紧的躲进了我的怀里。
摸着她的俏皮的卷发,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她了,这可不是件好事。
“冻坏了吧!我倒咖啡给你……”
但怀里的胡蝶却没有放开的意思,良久,她才抬头看我。
我突然感到一种可笑,他们犹如刚刚的胡蝶一般无助。
放开了混混的手,但看他们,脸色已经白了一片。
对女士如此粗鲁,可不是一名绅士该做的。虽然我不算是绅士,但我也不耻做这种事,可要伤害胡蝶,就需要付出一些代价。
哪知,领头的混混甩开我的手转身就跑,但在他转身的一刻,他的面容变成了恐惧。
我依然站在他的面前,抓住的也不再是他的手,而是他的喉咙。我能感觉到他每次吞咽的蠕动,和那跳动的心脏。
好奇的问我是什么时候买的咖啡,那惊恐的神情已不在,那是一种叫做信任的目光,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我淡笑,这丫头很喜欢喝咖啡,上次那么冷的天气,还走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买,有时候真觉得她挺傻的。
至于为什么我叫她丫头,这可能是我一个朋友带坏的吧。可也没错,毕竟我们的岁数摆在这里,少说也有个千年以上,但当着她面叫她丫头,她还是会闹情绪的。
煮上一杯咖啡,看着她捧在手中那想喝又怕烫的模样真的很可爱。
我说这味道可能是比不上她常去的那家店,就将就一下吧。
看着那混混收缩的瞳孔,我每次在这时候能感受到的只有人的脆弱,人真的很脆弱……
“那么,作为补偿,你们的魂魄我就收下了……”
我因为某些原因,一直不老不死的活着,可不意味我什么都不需要。
如果说人要吃饭才有力气干活的话,我的食物就是灵,人的魂魄也要,天地诞生的精灵也好。
如果太长时间没有吞噬这些所谓的灵,我虽然不会死,但会无法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