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万事有理黄锦康(第3 / 3页)
“当时你这番话当场就把全院的同志给镇住了,怎么今天你又换了一套说辞了?”
黄锦康听了李辞心的话,先是停下了往回走的脚步,然后认认真真的看了李辞心一会儿。在确定了李辞心是在真心实意的表达自己的疑惑之后,黄锦康才用一个非常严肃的表情对李辞心说道:
“老李你也是接受了专门的法律专业教育的。我记得《法学基本教程》中第一章第一节讲的就是法律的本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面对于法律的定义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内容我没记错吧?”
李辞心点了点头,对黄锦康的话表示同意。
看到李辞心点头,黄锦康皱着眉头对李辞心说道:
“但是在该案中,那两户人家在根本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因为几千块钱的彩礼钱就想让大家共同的投入十几几十万人民币打水漂,把一个未来可能会挽救大家生命的医生变成一个傻子的生育工具。”
“这就是我们法院为什么在量刑的时候会这么严厉的原因。毕竟归根及底,我们法院的工作是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的。”
后世有人说人是利益动物。这一点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在听到黄锦康的解释之前,前来进行巡视和审核的人民代表里面未尝没有觉得那个女娃的父母和那个傻子的父母都有点冤枉的。在封建社会里的子女就是作为父母的所有物而存在的,父母对子女有着全面的处理权的思想,并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就可以清除的东西。
但是黄锦康的解释把两个家庭和子女之间的私事儿,变成了一个和所有的人都利益相关的公事儿了。
“从这个角度考虑的话,那个案件该怎么量刑不就很清楚了嘛!咱们中国是个实行人民民主制度的国家,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劳动人民。那个在少年军里读书的女娃,就是劳动人民的一员,是国家的统治阶级。那个女娃的父母都是不事劳作靠生孩子捞补贴为生的混账懒汉,那个傻子一家是在解放前就开始经营私营缫丝厂的剥削阶级,属于受控制的对象。他们都是国家的专`政对象。”
“所以,哪怕不提他们已经触犯了专门针对他们制定的国家法律,单是从法律本身的性质来说,对他们进行最严厉的量刑,都是我们法院必须坚持的立场啊!”
李辞心知道黄锦康从部队转到法院之前有个“万事有理”的外号。可是直到今天,李辞心才发现这些政工干部说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在这个角度上看待同样的问题,因为利益相关的原因,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站到那个女娃贪图彩礼的父母和那个想要给自家的傻子娶媳妇的罪犯爹妈那边去的。
所以说,黄锦康对于案件的解释虽然因为完全是站在利益的角度上显得有些缺乏觉悟和冷血了一点儿,但是这样的解释方法刚好是对于这些普通劳动者出身的人民代表来说最好理解,最能产生共鸣的方法。
送走了前来巡视和审核的人民代表之后,一直和黄锦康一起陪同人民代表的莱州地区高等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李辞心对黄锦康说道:
“黄锦康同志,我记得当初你对院里的同志可不是这么解释的。我记得当初你对我们说的是,从生产力的角度讲,初级少年军的女战士代表了先进的进步的生产力,而她的父母和那个傻子一家子代表的是落后的腐朽的封建主义的生产力。”
“你当时说我们复兴党是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组织,新中国是推动整个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向前发展的先进国家。所以站在这个角度上,作为维护和贯彻我们党的意志的法律部门,我们必须站在先进的生产力的角度上,通过法律清除所有妨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和阻碍,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