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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准备(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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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李哲在三国时代,正与小侍女苏翠调笑。突然有人传令,说糜竺再次前来拜访。李哲一听,便知道正事儿来了。连忙出门接待。

“李公子!别来无恙乎?”走上前来的糜子仲丰神儒雅,大袖翩翩,人往那儿一站,光凭外表也占了不少便宜。这年头就流行个仪表姿态,人把自己拾掇好了,在各方面都加分。这风气一度流行到了几百年后,在大晋朝还有专门凭外表决定人阶级的制度,也怪不得这晋朝如此短命。人把精力都用来整容了,还能有干正事的吗?

这般腹诽着,李哲长身回礼。

“我家主公,听了公子的建议,连呼大妙!天子明诏,正该明示天下,以正视听!公子愿意于我家主公同襄盛举,玄德公深感欣慰啊!”

上次李哲和糜子仲相谈,建议刘大耳也学当年群雄讨董,集合汝南郡群雄,当众公示讨逆诏书,歃血为盟出师北伐,一定会受到天下群雄的声援,大大增加刘大耳的声望值。此次糜子仲回来,正是通知李哲此事的。

两百公斤的载重都带什么?

还是带枪头!

这是大规模装备精良兵器的最快办法。

三国时期植被丰富,棍棒的资源随处可见,只要有足够多的精制枪头,批量制造出精锐的长枪兵是最实惠最快的武装办法。

不过现在的李哲所带的枪头已经和刚开始窘迫的时候所带的枪头不一样,个个都是精钢打制,光开刃就长三十多厘米,套筒也比较长,套在木柄上就和长刀差不多,每个重量要一斤二两。拿到三国时代,已经算是相当精致的武器了。

“如此甚好,甚好。就是不知什么时候玄德公准备起事啊!”李哲问道。

“当然是越快越好,北面袁车骑百万大军正在官渡与曹操对峙,奸贼属地内部空虚,我等万不可错过这大好时机。”糜子仲显得很着急。

就是赵云,也对这样的枪头眼热,他的那柄传说中的亮银龙胆枪,枪头的钢质还不一定比这枪头好呢。怎么说经过一千八百多年的进化,大枪的形制和质量也是越变越精,总是要比过去的好一些。如今李哲的八百卫队都已经用上了这样的枪头,在赵云的训练下已经有了些精锐的样子。

而苏武那个憨货,出乎李哲的预料,竟然是一个天生的武将,在赵云的调教下,不仅个人武力迅增长,带兵的本领也有了显著增强,慢慢的竟然能将护卫队带的像模像样了。连李哲也看着眼热。

其实以李哲的意思,也是想尝试一番带兵冲锋的感觉的,只是实在是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各种旗号、口令什么的弄的人眼花缭乱,还是只好老老实实的扮演好自己这个稳坐中军帐的主公角色了。

各种事情步入正轨,李哲也稳定的来回穿梭,不仅带回三国大量的枪头,还解决了多余流民的住房问题,带回了大量野外求生帐篷和充气垫、睡袋之类的东西,不用说,这些物品也都是精工制造,军用专供的物事。让一干流民又大为惊叹和感恩戴德了一番。李哲的个人魅力又收获了一个大的飞跃。

之间全无大事,转眼间又过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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