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史上最严退市制度(第2 / 3页)
吴建伟说到这里,电话另一头中学同学范冰冰“哦”了一声。
吴建伟接着说到:
“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公司,除非发现其行为不构成欺诈发行,否则股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终止上市。”
“在具体操作中,欺诈上市的惩戒力度更大。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上市公司,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全面纠正了错误,股票可以恢复上市交易,但只要认定了欺诈上市,就没有转换的余地。”
“这项“退市制度”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明确了违法公司的责任人,民事赔偿的责任。”
“关于这项“退市制度”的具体内容,我就不在电话里头详细的赘述了。”
“我把这项“退市制度”的意义和里头的亮点跟你说一下吧。”
“这项“退市制度”第一次明确规范了主动退市的概念,鼓励主动退市,第一次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使中国股市“只进不出”消化不良的病症,有望得到大大缓解。”
“这项“退市制度”称为史上最严,只要“出现一家、退市一家”。”
“在中国股市强化了主动退市的概念,明确提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引发的7种退市情形,引导上市公司认识到,退市与否,并不是评判公司好坏的唯一标准。”
“在很多上市公司阻挠退市时,挡箭牌就是“退市会有损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退市和投资者保护,这个很难两全的问题,在新版制度中,有专门内容强调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比如,明确了重大违法公司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一条,将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索赔效率。”
“以往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造假,需要拿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后,法院才立案,可从调查到立案,要持续多年,像“莲花味精”虚增利润的受损投资者,从2008年到2014年,等了6年才等来开庭审理的机会。而这期间,一些造假公司甚至还设法发债、再融资,不耽误在股市发财。”
“新版制度还在主动退市的规定中,增加了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退市与否,中小股东的票数也要超过三分之二。即主动退市当中,在原有的股东大会2/3通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另外一个2/3,就是参会的中小股东,他们通过的票数也得过2/3。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说到这里,中学同学范冰冰打断了吴建伟的话:“那,老同学,这“最严退市新规”,哪些股票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呢?你跟我说说,以后买股票咱也好规避一下。”
“公司应该结合实际考察,是否有足够能力在资本市场生存,生存不下去,就选择退市。”
“有专家评论说:‘这是第一次把退市制度扩展到了一个相对宽泛的中性的概念。和我们传统意义当中的惩处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这项“退市制度”有一大亮点,就是对重大违法行为的强制退市做了明确规定,有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类行为的上市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2014年证监会查处的几起重大违法案件,像南纺股份虚假陈述、莲花味精虚增利润等,市场都曾大声呼吁,必须让这样的公司退市,以示惩戒。”
“所以,老同学,说到这里,像南纺股份、莲花味精这样的股票,目前我是坚决不会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