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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VS乐乐(6)(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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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乱了。”

“欢欢,听大哥说,他这自弹自唱看上去浪漫无比,心意十足,实际上比不上你班上的男生早上给你带的一杯豆浆。说真的,他一点心都没用,他恰好写了一首歌,不送你,也会送别人,这和那些真正为了女友写一首歌或者专门学习弹吉他的男孩子的心意没法比。他很懂女孩子的心思,知道怎么花最小代价得到最多。”池乐顿了顿,冷笑,“一首歌,就打发了你一年多的勤俭节约和做家教的全部成果,还让你乐陶陶觉得很值,精明人。”

“大哥,你别这样说,他是做音乐的,歌唱是他的最大价值,他不给我这个,还能给什么呢?我也不能让他节衣缩食抠出钱还礼。我……”

池乐轻轻一叹,摸摸她的头顶:“你都知道不能让他付出全部,他比你大四岁,居然不懂这道理?欢欢,你昏头了。这件事,我必须管。”

池欢脸色一变:“大哥,你要对他做什么?你不能用家里的权势去伤害他!”

池乐沉声道:“你当我很闲,没事去为难一个学生?如果他仅仅是贪了点,虚荣了点,我就当你自己花钱买了个乐子,不会干涉什么。可我会观察,假如他心术不正,敢对你动什么龌龊心思……我得保护我的妹妹,知道不?”

“你虽然觉得不合适,但是心中仍然蠢蠢欲动……好吧,年轻的女孩子喜欢光环下的歌手,不奇怪。你自己心里有谱的话,我也不和你讲大道理了。再说说那一万五的礼物的事吧。”

“他过生日,给我打电话,请我去参加生日会。我想,二十岁的生日比较不同,应该送好一点的礼物,他和我提过,说他现在用的那把吉他音质不好,一直想换,只是家里经济条件一般,音乐学院学费又贵,总是攒不够钱。所以我就去买了一把比较好的吉他送他……我没给他说价格……”

池乐眉头轻轻一皱:“他一定知道。”

“啊?”

“乐器这东西,一分钱一分货,他既然是学音乐的,这点鉴赏力应该有,至少该知道这东西不便宜。那么,他怎么表示的呢?”

“哥,他不是这种人,他唱歌唱得那么好,那么感人,对艺术有这么高追求的人,怎么会是坏人呢?”

池乐站起来,俯视着她:“大奸大恶之人常常是聪明绝顶才华横溢的,那些爆出肮脏之极丑闻的著名演员歌手还少吗?他们自甘堕落,可他们的演技,他们的唱功,哪样不是让人拍案叫绝的?再说远一点,卖·国·贼秦桧,宋体书法是当朝第一人!”

池欢眼睛一红,无可辩驳,但是还是不服气。

十六岁的女孩子逆反心理重,池乐敛去厉色,拉着她走到穿衣镜之前,让她仔细看着镜中的自己。

池欢不解,看看镜子,又看看他:“你让我照镜子干嘛呢?”

池欢羞涩的低了低头,说话的时候身上仿佛在冒粉红色的泡泡:“他说他新写了一首歌,还没给别人听过,就送给我,谢谢我送他的礼物,然后用那把吉他边弹边唱。”那双修长的手拿着拨片在琴弦上划过,尾指上的骷髅尾戒银光闪烁,清凌凌的音符在耳边跳跃起舞,他温柔却不羁的目光在琴弦和她容颜来回移动……光想想当时的场景,她就脸颊发烫。

池乐捏住她的脸,把她从沉醉里揪了回来。指尖的皮肤滑润却滚烫,烫得他心惊肉跳。

爱情会让人审慎思考,可迷恋却会让人冲动的做出蠢事。

池欢现在是迷上了那小子了。

池欢目光对上池乐隐隐发寒的双眸,身子一凉,脸上的红潮慢慢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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