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首度传唤证人【求收藏】(第1 / 2页)
听到这个“谢少峰”的论述,听众席上一片哗然。
“肃静!”审判长敲响了庭槌,然后说道,“从目前辩方提供的证据看确实有必要将证人传唤上来解释一下这些疑点。”
不一会儿,证人席上,范景越站了上来。聂孟乔终于第一次和这个人面对面的交锋了。不过两人眼神的第一次交汇,范景越就已经慌张不已了,他觉得眼前这个“谢少峰”像是专门来抓捕他的警察。
“请证人对中途下车之后去哪里以及如何回到家的作出解释。”审判长对着范景越说道。
“这解释太牵强了。照片上的游艇停靠在河岸的石阶边上,船上没有任何人。如果是观赏烟花这里并不是最佳角度,而且也没上岸的必要。”聂孟乔摇了摇头,“所以我还是请求法庭能传唤范景越和童大力这两名新的证人出庭作出更详细的口供来。”
“我认为没有必要吧,辩护方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停靠在岸边的游艇就是他们租借的那只吧?”肖天向法官表示拒绝。
“不错,辩方如果觉得有必要让证人出庭,我觉得光凭现在出示的这个证据是不够的。”审判长摇了摇头,“除非有证据指出新的证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聂孟乔听了后,不紧不慢地说道:“那我方请求出示第二样证据。”说着,聂孟乔把私家侦探蟋蟀提供给他的跟踪照片也拿了出来。投影一出,照片从各种不同角度显示出同一个人当时的行为动作。
肖天一看到照片上所拍摄出的人物,顿时心里明白了什么,连忙对着聂孟乔问道:“辩护方,这么重要的证据为什么不事先提供给警方?”
法|庭|上,聂孟乔早已迫不及待地出示他手中的证据。<ww。ieng>他首先把李雯雯拍摄的烟花夜景的照片往桌上一扫,然后说道:“各位请看,这是我方在一位摄影爱好者手中取得的照片,照片上拍摄的时间是3月11日晚上十点二十二分。当然照片具体是否是真实的到时候还需要诉讼方做鉴定,但是因为时间紧迫我方先在此次庭审中出示一下。”
“哼,仗着自己谢家的势力又玩老一套啊。”肖天暗暗叫道,“太不把警方当一回事了。”
“额!辩护人出示此照片想说明什么?”法官看着投影问道。
“这张照片是取了远景的,大家可以看到照片的左下角明显有一样类似小船的东西存在。因此我方推定此船很有可能就是上次庭审中居民所听到的游艇声音的由来。”聂孟乔从容地说道,“我相信警方在第二天发现被害人尸体后就马上去其住所周边调查过了吧?照片上所显示的地方是否有游艇停靠呢?”
“这个倒是没有。”肖天回道。
“不好意思,我这也是刚拿到不久,再说这种照片自然是偷拍中取得的,提供给我照片的人也不想牵涉进来太多。”聂孟乔笑道,“下次我一定注意,主要此案从一开始我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凶手,所以我也只能采取些非常规手段了,请诸位多多包涵。”
“虽然公安部门的侦查权还是受到绝对保护的,但是只要辩方取得证据的手段合理合法,法院方面是没任何意见的。”审判长说道,“只要有关部门对这些照片鉴定的结果出来是真实的,法院都会采纳。”
“谢谢法官。”聂孟乔说道,“从这张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很大的问题来吧?”
“如果照片是真实的,那么我方承认。”肖天镇定地点了点头。
“诸位可以看到照片中的人正是童大力本人。童大力的车子停下来后,两个人离开了车子,但是回来的只有童大力一个人。”聂孟乔边说又边把照片再一张张地扫描一遍,不断变换着投影,“然后他开车没开几步路,又下了车在这家二十四小时的超市买了东西。接下去他又开车离开了。虽然就这么几点信息,但是足以证明,童大力中途就将范景越放下了,并没有送范景越回家。”
“那就是证明了,案发当晚确实有人乘坐游艇到达过被害人所住的社区。”聂孟乔说道。
“但是也没任何证据说明驾驶这个游艇的人就是范景越或者童大力中的某一个啊!”肖天笑着摇了摇头。
“不错!”审判长这时也发话了,“因为检方已经向法院提供过环城河旅游处各救生员归还摩托艇时间的记录,确实有晚于晚上十点半之后的。”
“但是救生员为什么无缘无故要把游艇停在那里呢?”聂孟乔提出了质疑。
“或许是救生员被烟花所吸引呢?”肖天摊开了双手,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