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双线发展(第1 / 2页)
单单面对这些协会就够头疼的了,就更别说和这些协会打官司那庞大的律师费用,简直就是得不偿失。所以为了影片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上映,李明豹不得不把拍摄的时间尽可能的留得多一些。
这边不能赶工,那就得慢工出细活,伊万不介意的事情,李明豹是一百个介意。所以明显伊万抱着宰肥羊的心态对待李明豹,李明豹也不得不咽下这个苦果。当然,面对着伊万,李明豹也并不是没有任何反制的手段。
他直接就把贾森接下来的几个片约给买断了,并且用的费用和现在的价格差不多持平。等到以后贾森依靠火爆好莱坞以后,李明豹手里面的这些低价片约,那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到时候李明豹倒要看看,伊万还能不能笑得像现在这么灿烂。
伊万对于李明豹买自家孩子片约的事情,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不是伊万的眼光不够长远,而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看好李明豹。一个西方人在好莱坞想要出头都不容易,有实力还需要有运气,这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幸运儿。
李明豹一个东方人就想要在好莱坞站稳跟脚,这样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伊万又怎么能相信李明豹会成功?既然李明豹不会成功,那即便是签下了自己小孩的片约,又能有什么意义?难道还能奢望李明豹不成功的时候,他的电影却能成功?那简直就是扯淡。
现在的小贾森,也就才四五岁的样子,这个年纪的小孩。<-》压根就没有什么大梦想,无论是做导演,还是做演员,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因为他的最终选择权,是在他的老爸伊万的手里面,而不是在他这个小不点的手里面。
要说伊万也的确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以前没有想到也就算了,而现在李明豹都提出了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主演,那这个事情基本上就定了下来。反正现在小孩又不用上學,并且小贾森对于表演也是有一定**的。
尊重小贾森的选择,也是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当然,对于伊万来说,更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在于李明豹给的报酬相当不错,整整十万美元的片酬,对于贾森这个从来都没有表演过的小孩来说,很不错。
岂止是不错啊!李明豹在香港的时候让樊邵皇演主角,那费用也不过才二三十万,这大多数钱还是后面给分红给的,本来片酬可以说得上是抵得可怜。樊邵皇还是有表演经历的人,李明豹才给他那么点,而贾森李明豹就给了十万块美元的片酬,折合港币得有八十万,在香港都够请一个一线的当红男明星来演戏了。
可惜,这里不是香港,而是美国好莱坞。李明豹原本是没有想到给这么多的,最多意思个三五万的,已经很厚道了。但谁叫伊万是一个死要钱的人物,低于十万他就宁愿剧组继续等下去。
要是伊万对于李明豹有信心,那么当初他也不会开出那样的天价,和李明豹谈自家孩子片约的时候,也不会开出十万美元的价格。开这样的价格,原本就是宰肥羊的心思,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想过会继续和李明豹合作。
东方人来好莱坞的,又不只是李明豹一个人,有钱的,有能力的人不少,那么多人都折戟沉沙了,李明豹的前景,当然不会好到哪里去,与其期待以后的合作,还不如捞一票,反正是肥羊,不宰白不宰。
等下去对于伊万来说,虽然不是什么好事儿,因为要羁绊在剧组里面,但也不能说有多糟糕。毕竟他钱已经收了,不怕李明豹赖账,再加上他又不是什么当红的导演,每天都有拍不完的戏,等个几个月,伊万不会太过介意。
可李明豹等不了,美国这边在电影行业当中虽然什么方面都要比香港做得出色,但有一点,好莱坞这边是绝对比不上香港的,那就是拍片的速度。
王京可以创造出一部电影一个星期就搞定的高效率,放到美国这边,这样的速度就是奇迹。而且还不是什么好奇迹,李明豹真要敢在美国玩速度,第一个不答应的,就会是这些演员,还有幕后,可能用不了两天,李明豹就会收到来自电影行业各个工会的律师函。
这绝对不是李明豹凭空臆想,而是实实在在的事情。美国这边什么都好,尤其是制度上很完善。而完善的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电影的拍摄时间,有着严格的控制。每天你可以少拍,但绝对不能超时。
这不是李明豹给点加班费就能搞定的问题,因为李明豹即便是搞定了剧组所有的人,那些吃饱了没有事儿干的各种协会,都会把这事儿给挖出来,然后和李明豹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