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阴间之主(第1 / 2页)
对於恶多善少,死后须到孽镜台,孽镜台殿的右侧,台高约有一丈,镜大十围,向东悬挂,上有一块横匾,写了七个大字 : 孽镜台前无好人,特别是在阳世作恶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阳世的一切罪恶,好像一部无声电影片活现银幕上,然后按照他犯的罪恶,由鬼差带到第二殿的地狱去受刑,当时知道万两黄金带不来,一生有罪孽在身,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这种作恶多端的人,范围非常广泛,例如 : 损人利己、欺凌弱小、残害善良、忘恩负义、大逆不孝、生性好杀、虐待畜牲、谋财害命、挑拨是非、制造血案,以及一切丧心害人的行为,集罪孽於一身,当根据实际的资料,然后押到第二殿,接受应得的刑罚。
另外有一事须注意,就是不顾父母养育的恩德,为了很少的事情,竟然随便轻生自杀,除了因为忠孝殉难死后为神之外,都入地狱受罪。这些随便轻生的世人,或受到忿恨和刺激自杀,都一样要到第二殿查明过去的功过,入到地狱仍须按罪施刑,但有些自杀轻生的世人,阴魂不散,心有不甘,常於半夜现出死时的样子,使世人看见惊吓至死,当由一殿阎王,派遣青面獠牙鬼差,押到各狱受刑,永不超生。
世人若於每年农历二月初一日,向西诚心跪拜,并发自内心宏扬佛法,普渡众生,慈悲为怀,救济贫苦,必定能够延年益寿,享受永恒清福。
地狱有十殿阎罗。阎罗,即阎罗(魔)王,原为印度吠陀时代之夜摩神(梵Yama ),被一般人视为死神或掌管冥界之主神;其后此一思想混入佛教,并传入我国,而与道教信仰相结合,衍生出冥界十王之说。又广义而言,‘阎罗’除指阎罗王外,尚泛指整个幽冥世界(地狱);阎罗十殿,即指冥界之十王。
冥界十王之信仰,约起于唐末五代,然关于十王之起源,则有诸多异说。据释门正统卷四、佛祖统纪卷三十三等载,唐代道明和尚神游地府时,见十殿之冥王分别审判亡者之罪业,寤后遂一一叙述之,此信仰因而流传于世间。然据地藏菩萨像灵验记所载‘清泰寺沙门知(智)佑感应地藏记’之事迹,谓于后晋天福年中(936~944),有西印度人知佑来华,携来地藏菩萨之图相及本愿功德经,图相上中央画有地藏菩萨像,左右两旁即为十王之像。依此而言,十王恐系印度所传;但文中所用十王之名称多为我国之称呼,且其形像亦多穿着我国古代之道服,由此推测,印度所传之说似不足采信。此外,唐末以后所流传之‘预修十王生七经’中,亦载有十王审判之情形。另据佛祖统纪卷四十五载,欧阳修早年多病苦,曾于梦中见到冥府十王,并问知有关斋僧造经可得利益一事,醒后病愈,遂益加敬佛。
在我国一般民间信仰中,地狱思想深受佛教影响,尤其受‘地藏菩萨本愿经’之影响最深,故视地藏菩萨为地狱之最高主宰,称之为幽冥教主,其下管辖十殿阎罗王,即:一殿秦广王、二殿初(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阎(森)罗王、六殿变(卞)城王、七殿太(泰)山王、八殿平等王、九殿都市王、十殿转轮王。此十王各有不同之职司,分别审判亡者于阳世间所犯之罪业,而施以刑罚。
此一混合佛道二教之十*仰,传入日本后亦颇盛行,现今日本各寺院所收藏十王之绘画及雕刻,其形像多为中国式,有许多被指定为日本国宝。又日本大德寺、法然寺中所藏之十王绘画,系我国元代初期南方佛像画家陆信忠所绘。
关于十王本地之说,据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所举,十王皆由本地之佛菩萨应化转变而来,如一殿秦广王之本地为不动明王,二殿初江王之本地为释迦如来,其他三殿至十殿之本地,依次为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地藏菩萨、弥勒菩萨、药师如来、观世音菩萨、阿■如来、阿弥陀佛。
另就十王之名称而论,据佛祖统纪卷三十三‘十王供’条所举,十王之名称,在经典传记中可考者有六,即于提谓经中可见阎罗、五官二王之名,于华严感应传中可见平等王,于夷坚志中有初江、秦广二王之记载,于古今译经图纪卷二中则有太山王之记载。此外,五官王亦见于灌顶经卷十二、净度三昧经、经律异相卷四十九等中,阎罗王更广见于诸经论中。又据法苑珠林卷二十六所引之冥报记、以金贡太山赎罪经等所举,太山王原称为太山府君。另善导之法事赞中,举出五道、太山二神,其中,五道神即相当于五道转轮王。
盖阎罗十殿之信仰,虽系佛教信仰与我国民间信仰之混合,然此一信仰自古以来已深植民间,除将佛教中之‘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等道理加以宏扬外,更发挥警世劝善之功用。
十殿阎王
一殿秦广王。秦广王主要职务,主管人间生死,幽冥吉凶。
凡属善人寿终时候,便由阴差带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转生富贵家庭。如果功过两半的世人,死后送十殿阎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