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灭个部落(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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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顷,卫宁和对方先头部队汇合,他手中长枪朝前猛地一挑,一名匈奴骑兵凌空飞起,重重衰落于地。
铿锵。
卫宁手持长枪,劈、挑、刺,一路砍瓜切菜一般,数个汇合下来,枪穗被染红。
为什么古人总是喜欢在枪头下编制枪穗,最开始卫宁是以为是耍帅。
现在他才知道这是古人的智慧,因为每一枪刺下去,敌人的鲜血都会顺着枪身流落,若是流到手中,那么一杆枪会变的极其光滑,很容易脱手。
强大的贯穿力,将对方首领一箭贯穿喉头,重重落在地上,马匹纷纷从他身躯踏过,鲜血横流。
兰氏部落的匈奴人也都被这一幕惊的心头狂跳。
好俊俏的身手,好准的箭术,好强的御马技术。
每一项身手都神乎其神,令人难以置信。
嗖嗖嗖!
所以古人才发明了枪穗,起初它并不红的,盖因一次次战斗,鲜血将它染红了!
“这个人是谁,是谁!”
匈奴人歇斯底里的叽哩哇啦狂吼,卫宁听不懂,他只懂得挥舞长枪。
他像是无情的杀戮机器,每一次挥舞长枪,周围便有一大片匈奴人倒地。
与此同时,他脑海中的声望值也开始在不断提升。
卫宁不断从背后拉出箭矢,搭弓嗖嗖朝对方射去。
活靶子!
待距离靠近后,卫宁落在马匹上,手持长枪。
枪不重,不到二十斤,最前方是野兽毛发制成的枪穗,枪穗前则是两面开刃,长15寸的玄铁锋刃。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