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强盗团长的游戏(第1 / 3页)
蝙蝠岭在夜歌森林的东南方,其实也是边缘地带,即使这群亡命徒也不敢走近夜歌森林深处,传说最深处有强大的魔兽坐镇。
这些魔兽强大到,即使是安杰拉大陆最强大的魔法师和骑士,也不敢单独硬闯。
不过边缘地带就安全多了,那里最多就是五六级的幽灵狼,还有可爱的飞天蝙蝠。
两人刚一进蝙蝠岭,就被几个夜歌强盗团的路哨发现了。
“嗨嗨,你们什么人,蝙蝠岭也敢闯,是不是脑子被钳嘴鳄鱼咬了?!”两个强盗从树丛后面走出来,拎着把满是斑斑血污的铸铁重剑。
因为是去赎人,人太多反而会让对方误会。所以李泉只带了达格玛一人。当然还有一大袋的金币,足足有三千多枚。
李泉接过金币,差点坠折了胳膊。他抱怨道:“我说艾弗会长,你就不能抽空去地精银行那办几张魔金卡吗?”
艾弗白了他一眼:“冰冷的卡片哪有金币数起来有感觉!”
刚有了点小钱的魔法师们也都点头附和:“就是就是。”
李泉:“……”
达格玛最不能容忍别人骂他这一句,因为据他回忆,小时候因为抢鱼,的确被一条幼年的钳嘴鳄鱼咬过头。他刚想骂回去,被李泉一把拉住。
“两位大哥,我们是来赎人的。”李泉陪着笑脸说道。矮人有句话说的好,爬在洞里面不得不低头。不过他心里还是把他们骂了一遍。
两个强盗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指着两人背着的袋子问:“这是你们的赎金?里面不会都是银币吧?”
这一大袋金币果然惹眼,他们刚走出药剂店,路上的行人就纷纷议论:“看,魔法师们又去卖家当了。这群败家子,把法师之塔都卖空了……”
对于夜歌强盗团,李泉是一点信息也不知道。不过从小在泽纳斯城长大的达格玛,对这个强盗团可谓耳熟能详。
“……嘿,你别说,自从他们三次打退骑士分会的围剿后,骑士分会就彻底没脾气了。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打他们骑士的主意,他们就权当这帮强盗不存在。你也知道,这帮臭不要脸的骑士其实就喜欢自欺欺人。这些年强盗团发展越来越大,现在已经有几百人。他们占据蝙蝠岭的一处废弃矿洞,作为据点,经常劫持过往的商人。”
达格玛表情怪异地说:“说实话,以前穷的时候,我也打算加入他们的。听说里面的伙食相当不错,每天还能分到一大杯酒,嘿嘿……”
好吧,李泉也被达格玛搞的没脾气了,这家伙似乎除了喝酒和吃肉以外,没有什么别的追求。这一点就比李泉要差,至少他还想着安尼斯水晶球里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