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铭文符号(求推荐,求收藏)(第2 / 3页)
正当他仔细研究枯木法杖上面的魔法符号时,外面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他把法杖收到戒指里,嘴里嘟囔着,以后要请几个仆人,不然开门这种事情都要他自己去做,是在太掉价了。
如果艾弗知道他的想法,恐怕会忍不住骂他,因为以前很多魔法师为了弄点钱买面包,他们甚至去应聘当富人家的仆人。
门外是达格玛,他拎着两瓶酒和几碟小菜,来找李泉喝酒。
最近他们两个干的最多的一件事,也就是一起喝酒,因为李泉也不会做饭,所以达格玛每次来都是自带酒菜。
看到魔法师分会在自己手里一点点变的好起来,艾弗十分欣慰和自得,他甚至高价从地精那买来一个魔法影像,把自己的样子印上去后,挂在法师之塔的正门上。
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夜歌强盗团。因为连续两位团长失踪,再加上他们最大的据点蝙蝠岭被魔法师彻底摧毁,立刻变成了一盘散沙。
这让途径夜歌森林的商人和旅客极为头疼,以前只需要交一份过路费,现在走上几里路,就会被各自为政的强盗打劫一次。
不知道是不是魔法师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他们不约而同的形成了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宁可抢劫十个骑士,不要为难一个魔法师。这条规则一直传承下去,后来被乌尔莉卡定为夜歌强盗团守则里最重要的一条。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李泉充分吸取了这几次遇险的教训,他现在每天都抱着《魔法原理注释》看,不过浩瀚的文字还是让他头疼不已。
“贝尔兄弟,再过一个月就是乌特雷德那孙子的诞辰了,泽纳斯城会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到时候咱哥几个一起去凑凑热闹,最近快闲出病来了。”达格玛喝了一口酒说道。
“好啊。不过那帮死板的骑士能玩出什么花样了,不会又是舞会吧?”李泉觉得参加舞会十分丢人,因为没有女人会愿意跟魔法师一起跳舞。还有比参加舞会却找不到舞伴更丢人的事情吗?
“也许咱们可以把法袍脱下来,换身衣服去。”李泉摸着下巴说道。
“好主意啊!以前我们怎么没有想到。”达格玛兴奋地一拍桌子,然后又有点伤感地说,“哎,以前连发霉面包都吃不上,谁还顾得上舞会,更不要说再买身像样的衣服了。”
“想点高兴的事。”李泉怕达格玛又回忆起以前的伤心事,故意差开话题,“骑士开舞会都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
这天,他看完书后,从魔法戒指里取出那根烂木头法杖,想测试一下新学习的魔法。
因为艾弗给他买了一个带院子的大房子,他现在自己一个人住,也不用担心被别人发现,于是就在院子里施放起了魔法。
虽然这法杖样子不咋滴,但李泉使起来还挺顺手。经过法杖的加强,魔法的威力至少提高了一半。
这可非常不容易,要知道魔法师施放的魔法威力一半和等级是对应的,如果有了法杖,相当于可以越半级战斗。虽然听上去不起眼,但是在生死搏斗的时候,可能关系到生死存亡。
他一高兴,决定给法杖起个名字,叫枯木法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