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进化种】(第2 / 3页)
江大元瞧了瞧那大翅角魔的伤口,嘴角微微一撇。
“看走眼了,想不到还是个进化种……”
在伤口渗出的绿色粘液之中,居然带着一丝淡金色,这是存活了许久,又杀戮不少的大翅角魔才会出现的进化迹象。
它们与一般的大翅角魔相比,更强壮,更凶猛——更可怕的是,在它们受伤的时候,能够迸发出更强的力量!
“这是进化的大翅角魔,实力要比你还强一点,李小子你要多坚持一会儿,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咱们会来救你的!”
只是他在地球上生存了许多年,穿越到弥天世界的时候,早就有了自己明确的观念和立场,虽然他不懂武学,但是在学剑的时候,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明明可以一剑直刺,为什么偏要挽一个剑花,明明力劈更有效果,为什么要选择浅削?
在这样的疑惑之下,尽管他比任何人都要勤奋,但就像是带着镣铐跳舞,最后想不明白,不得不硬按着剑谱的要求,一丝不苟。
这样,就让他的剑招未免有些僵化,进步的速度,也远比不上他人。
其实或许是霹雳堂的教授或是孟通的上古武学更合他的胃口,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更注重实用姓才是剑法的正道,但一直都不敢确定。
江大元大笑一声,大呼小叫!
李淳的瞳孔陡然收缩——他正沉浸在突破剑法桎梏的爽快之中,连续伤到那大翅角魔之后,他也觉得有些不对,仿佛这家伙的力量不但没有因为受伤而削弱,反而是变得更强了些。
想不到是进化种!
李淳心中暗骂一声,“见鬼,你们知道是进化种,还不赶紧上来帮忙?”
《荒野生存指南》里面可说了,进化的大翅角魔越战越勇,受伤越重,越能发挥出匪夷所思的能力,说不定一下子就拧掉了对手的脑袋!
直到成为猎人,在与大翅角魔真正的生死搏斗之中,得到了江大元的赞赏之后,他刹那间福至心灵,竟是想通了这个道理。
就好像是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他的世界陡然变得明亮起来。
大翅角魔发出愤怒的吼声,但是在李淳的剑光封锁之下,它无法展开双翅,原本灵活迅捷的攻击变得有些滞涩,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身上就留下了好几处剑痕!
并无鲜血——大翅角魔这种天魔的士兵与一般魔化的兽类不同,体内并无血液,而是充斥着一种绿色胶状的粘液,根据研究表明,它体内的构造也与一般的生物完全不同,只有一颗魔核供应能量,源源不断地将体内粘液送到身体各处,起到心脏的作用。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