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捉钱有令史(第2 / 3页)
现在看来,那些豪绅不过是在哭穷而已。否则,薛景仙又怎么能在三日功夫就从一家豪绅那里借到了二十万贯钱?而且,陈家在冯翊郡至少要排在十名开外。可以想见,冯翊地方上藏有多少财富。相比较而言,府库里确是相形见拙,空空如也了。
“这些豪绅此时吝啬银钱,将来安贼一旦破关而入,多少钱也都白白便宜了胡贼!”
杜甫坚信,秦晋变相的劫掠地方豪富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抵御胡贼叛乱,因此在见到薛景仙“借”来的二十万贯钱才有感而发。
“明府若觉得不够,下吏还能在陈家至少榨出来十万贯……”
其实,手段也很简单,以前是公廨向民间放贷,现在不过是公廨以同样的条件向民间借钱。
当然,首要的对象自然是冯翊地方的豪绅。要知道,关中地方的豪绅已经不敬战乱的繁衍了百多年,积累的财富远超常人现象,甚至许多人家的钱库,连串钱的麻绳都已经朽烂成灰。
从商贾的手中抠钱不容易,在这些世代豪绅兜里掏钱,薛景仙却有一百种法子对付他们。
为了在秦晋的面前有所表示,薛景仙将第一个目标放在了一陈姓家族身上。陈家出过不少官员,虽然并非显官高绝,但也绝非寻常人家可比。不过,薛景仙之所以选择陈家,是因为这个家族在冯翊的名声并不好。
公文中列出的知道方法表面上看是向民间以优厚的条件借钱,但薛景仙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明显是要劫富济贫。也不能说是劫富济贫,准确点应该称之为劫富济富。因为这笔钱一旦借入,又要立即转出去。
“请明府示下!”
薛景仙压制住心中的惊讶,恭敬回答。
“以前,令史主要掌管放贷,现在你优先负责的是借钱。”
“借钱?”
薛景仙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这个捉钱令史居然是负责借钱的。如果只借不贷,他哪里还有机会捞油水还债呢?但现在自身已经是架在了火上的鱼肉,又哪里还有挑三拣四的余地呢?
前些日子郡守府颁布了政令,对盐铁粮实行严格官制,名为出入均由配额管控,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明显是只许进不许出。这笔钱公廨钱就是为了补偿商贾在其中的损失而纯在的。说穿了,官府只需在其中花费一笔不菲的利息钱。
至于本金,薛景仙甚至不无恶意的在揣测,秦使君一定不会认账。当然,他薛景仙也不会认账的,在秦使君不认账之前,他早就调到别处做县令了。至于最后谁来背这个黑锅,那就看谁是倒霉蛋了。
原本他以为秦晋就算不是正人君子,至少也是个立身颇正的官员。现在看来与他薛景仙不过是一丘之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区别仅仅在于,秦晋位高权重,乃一郡之首,手中又握有一支极具威慑力量的人马。而他薛景仙仅仅是个不得志的令史……
陈家家主得知有捉钱令史来借钱,虽然不敢得罪,但还是让家中执事拿出了十两黄金,打法他走人。不过,让陈家家主想不到的是,这个捉钱令史显然不是来打秋风的。因为他是来抽筋扒皮的。
三日功夫,薛景仙不费一兵一卒就从陈家那里借出了二十万贯钱。当这笔钱交割给县廷时,杜甫连连感慨。他曾苦口婆心的为附近受战乱影响的灾民倡议募捐糊口粮食,但是几乎所有的地方豪绅们都连不迭的哭穷,声称自家也没有余钱余量。
没等他开口询问,杜甫就将一份公文递了过来。
“这是使君亲拟的公文,你拿回去仔细研读,做好了这件差事,功过即可相抵。使君承诺再还你一个县令的差事!”
捉钱令史是不入流的恶差,县令虽然赚的少,地位与之却是天差地别,薛景仙自然愿意做县令。因此,在杜甫将秦晋的许诺说出来时,他竟抑制不住的欣喜若狂了。
“下吏定然不辱使命,不辜负使君厚望。”
离开县廷,薛景仙仔细研究了杜甫给他的公文。与其说这是一封公文,不如说是一则指导手册。其上详细列举了他这个捉钱令史所针对的主要对象,以及各种可行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