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根手指(法医秦明系列3) 第24节(第2 / 5页)
“那种死因不叫被烟呛死。”我暗窘了一下,“高温烟雾、炭尘进入呼吸道,引发呼吸道一系列反应,最终因为喉头水肿等原因而窒息,这叫热呼吸道综合征。”
“是的,是的。你那医学术语我怎么记得住?”林涛挑了挑眉毛。
“对了,你刚才问的问题我还没有答完。”我说,“烧成这个样子还没有挣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死后被人烧的。”
“你怀疑是死后焚尸啊?”林涛说,“可是,会有那么巧合,正好赶上停电吗?”
我在卧室内转了一圈,地面上都是一些黑色的炭化的粉尘,还有一些消防队留下的积水。墙壁大部分都已经被熏得漆黑。这样的现场,想寻找什么痕迹物证,已经很难了。我看了看卧室中燃烧最为严重的床头柜附近,那里有一节烧焦了的电线。
中心现场就位于二楼的主卧室,主卧室的门口有一个卫生间。卫生间的门和灯是关着的,显得很平静,但走进卧室,就看到了惨不忍睹的一幕。
房间不小,应该摆放着床、床头柜、梳妆台和电视柜,但是现在已经满目疮痍,一片漆黑。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家具的外漆纷纷剥离,床头柜更为严重,表面已经基本炭化。
大床的床垫已经被烧得弹簧尽显,床垫上有一具尸体,大部分皮肤已经炭化,头发全无、面目全非。
“这太惨了。”我回想了一下刚才看见的那张美女证件照,叹息道。
“这个是生前烧死吧?”林涛问,“好像听说斗拳状姿势就是生前烧死的征象。”
“在封闭室内,助燃物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通常认为燃烧最为严重的地方就是起火点。”我指了指床头柜,说,“这里有电线,看看下面的插座上,连了什么。”
我和林涛合力挪了挪床头柜,露出了一旁的插座,插座上插着一个漆黑的充电器,看形态,应该是一个被熏黑了的苹果手机充电器。
我们连忙在床上的灰烬中扒拉了起来。
没有发现也算是发现。我说:“可以肯定,这附近的灰烬里没有手机零部件。要么就是充电器上没有连手机,要么就是手机被人拿走了。”
“我倒是觉得吧,案件逐步清楚了。”胡科长说,“很多人有不好的习惯,就是把充电器长期连接在电源上,不拔下来。这样容易引发火灾。我觉得,停电的时候,死者可能已经入睡了,等重新来电后,因为充电器附近的电源产生火花,导致附近的易燃物,比如床单啊、枕巾啊什么引起燃烧。等死者意识到起火时,她已没有挣扎的能力了。”
斗拳状姿势,是在火灾现场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姿势,形容的就是尸体四肢顺关节蜷缩,看上去像是在拳击一样。教科书上有一张斗拳状姿势的照片,和拳击的动作一模一样,因此我每次看拳击比赛都会觉得擂台上的两个人像是两具被烧的尸体。
“不。”我摇了摇头,说,“斗拳状姿势,其实是因为肌肉过火以后,发生变性,肌肉挛缩。肌肉缩了,但骨骼没缩啊,就会把肢体顺着关节蜷缩起来。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肌肉遇火都会挛缩,所以斗拳状不能说明是生前烧死,死后焚尸也可以。”
“那,什么情况下,被烧成这个样子,还没有挣扎和逃离的迹象呢?”林涛现在对法医学知识越来越感兴趣,看来他是要多方面、全方位发展了。
“有很多种情况,”我说,“比如,死者喝醉了,或者死者在睡眠状态下,遇见了慢火。在死者还没有发现的时候,封闭的室内就产生了大量的烟雾和一氧化碳,导致死者晕厥。”
“哦,”林涛说,“是有道理,我好像听你说过,火场中的尸体,真正死于大范围烧伤而引起的创伤性休克并不占多数,更多的是被烟呛死的,或者是一氧化碳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