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想逃跑的凶手(第1 / 2页)
本来文沫觉得这其实是个很大的范围,没有几千也有上百人。即使凶手在这个范围内,警方一时半会也是排查不出来的。
没想到,最终警方得到的是很短的一份名单,只有寥寥八人。任谁都知道,我国普通基层公务员工资有多低,拿b市来说吧,普通刚入职小科员,不足三千,除了房租水电,买菜吃饭,够用就不错了。所以现在其实不是警察队伍超编,恰恰相反,我国的警民比例远远低于世界上其他国家,所以几乎每年各级公安局都对外招人,奈何招得满的时候很少。
所以这些没被录用的多多少少都有点问题。
有些是关系亲近的亲属中有被刑事处罚的,有的是因为心理测试没过关。
这名男子身高大概在175左右,体型从背影看很强壮,穿着一身连帽的黑色运动装,帽子口开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长相。警察注意到他是因为,在视频拍摄到屋内冒着火的人影停止挣扎后,这名男子低下头,转身快速离开,回过头正对上拍摄中的手机。男子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突然,他冲着屏幕做出个笑脸,无声地说了一句什么话。然后扬长而去。
警方在拿到这段视频后,找了专门的会唇语的人翻译。
不要我是你们的损失。男子说。
何出此言呢?这句你们是对谁说的?拍视频的人?当天到场的邻居都看过这段视频辨认,纷纷表示他们住家附近没见过这样的人。老胡同不比现在的高楼大厦,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几条街的人大家基本都认识。他们都没见过这个人。消防人员?应该也不可能。他们的人没可能会看到这份视频。
那么,难道凶手的意思是他们警察?
这个手机号码,警方也曾监控过,某通集团网卡,就在连环杀人案开始前不久购买的,预付费,某通官网登记的名字根本不存在。凶手从来没有用过这张卡与除受害者之外的人联系过,平时这张卡也总处于关机状态。
对于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我国法律的态度一直是民不告官不究。也就是需要配偶自己检举,并出示相关证据,公安局才会立案,不说接受了几千年传统教育的我国女性有多少会出面检举自己的丈夫,就说即使检举了,也立案了,最终能真让那可恶的男人付出代价的又有几个?所以周香梦沉默了,她舍不得幼子,只得忍气吞声,连人们的谴责都不能光明正大地反驳几句。
所以继子伤了,躺在医院,肯定不可能还会像别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了;丈夫死了,死得还那样惨。
烧烫伤是人所能受到的伤中最痛苦的一种。罗秋林被罗佑军烫成重伤,凶手替罗秋林讨个公道,活活烧死了罗佑军。
从这个角度来说,凶手很会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他的出发点,可能与文沫一直以来的想法不太一样。
这个推测合情却不合理。
如果凶手真的是想当警察而没当上,惩罚这些逃脱了法律制裁的人就很有解释通了。也许是一时性起,也许是毕生所求,凶手想成为执法人员,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最终被挡在了警界的大门外,所以他自编自导这些颇费些心神的杀人案,希望能证明他比他们这些现役警察更聪明,更合适这份工作。
殊不知,一名真正的警察从来不会做出玷污自己身上这身警装的事情,为了捍卫国家和人民的荣誉和安全才选择的工作,不是为了某些人展示自己的个人舞台。
警界拒绝了凶手这样的人加入,在文沫看来,再正确不过。
凶手的大致轮廓已经出来了:25到35岁之间,男性,单身,体格健壮,平时在生活中表现随和,有正义感,对社会上的不公平现象往往表现出强烈的愤慨,会不自觉地抱怨社会。从事的工作自由时间较多,工资不高。首先重点要调查曾经申请过与执法有关工作且因某些不方便告诉应聘者的原因被拒绝的人员。包括多次参考警察类公务员职位却一直没有通过考试的人。
一直以来,文沫觉得他可能是法律某个漏洞的受害者,可是通过这几起案件中死者与他们被认为所犯下的罪行相近的死法,更像是凶手自己将自己看成是法律的执行者。在他的内心深处,法律可以有漏洞有不足,但他没有,他的心里有一杆称,谁该死,都必须死。
在他的精神世界中,自有一套与众不同的判别方法,在他的精神世界中,他就是至高无上且唯一的神!
一名曾受到过法律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也许也会犯下他今天所犯下的罪行。但这种罪犯本身侧重的是追求自身公平。不管他作了多少起案子,最终的着落点都会联系到他自己身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情绪往往会更加焦虑,表现在杀人方式上也会越来越干净利落。
显然,烧死一个人是需要很大勇气的。这期间,会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和运气。只有内心坚定地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完全正确,且站在真理的一侧,才能在现场全程目睹一个人被烧死的全过程。
警方很不幸的,从现场赶来的邻居手里拿到了一份视频证据。因为是手机拍摄,像素一般。而且拿着手机拍的人手抖得厉害。画面效果很差。但警方还是一眼就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位表现反常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