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6】太迟了(第3 / 4页)
听到这儿,应母道:“欢欢,为什么这些事你从来都没有跟爸妈说过?”
应欢道:“我敢说吗?我能说吗?你们又会以怎样的目光看我?”
“还有一件更让我记忆深刻的事情,那是一次学校组织的野营活动,我因为贪玩与一位与我搞暧昧的学长走远了,那个学长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长的又高又帅,而且他家很有钱,开着跑车,住着豪宅,而且经常召集朋友开派对,人源很广。学校许多女孩子很喜欢他,把他视为梦中情人,我同样也不例外,在山里,我跟他发生了关系,那是我第一次。”说到这儿,应欢蓦然沉默了,几度哽咽。
应母轻拍着应欢的后背,心疼的说道:“欢欢,说不下去就别说了,不管发生什么,你永远都是妈妈的好女儿!”
“不,妈,我一定要讲完,这些事情压在我心头就像一块大石头,憋的我喘不过气来,这些委屈,与我给他苦难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应欢道。在她的眼里露出了一丝倔强的神采。
“当时,我躺着那个学长的怀里,望着漫天的星空,他告诉我他会娶我,会给我想要的生活,那时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呵呵,我也是傻,居然会相信一个纨绔大少的话,他所玩过的女人,比我坐过的车还多。”应欢喃喃道。
“因为我们野营的那个地方,是一片原始森林,里面有野兽出丛,当时我们就被狼群瞄上了,他为了让自己逃走,将我当成诱饵把狼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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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刚上大学,与赵二狗同班,他当时与现在差不多,只是当时的他,憨厚老实,并没有像今天这么张狂,更没有像今天这样大的成就。”应欢轻声说道,似乎回忆起了曾经。那个她之前不足挂齿现在却又无比怀念的曾经。
应母静静的听着。
“我嘛。”应欢抿了抿唇:“长得漂亮,一进校园,就被评为了系花,自然会有很多人追,其中不乏一些高富帅。赵二狗是其中一位追求者,或许,是我与他同过桌的关系吧,我对他有点好感,觉得这个人挺实在,虽然长的一般,但心诚。于是我便同意与他交往,其实所谓的交往,在我眼里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呼之即来,招之即去的备胎罢了,正好我那个时候少一个跑腿的。”
“做为一个男友,他尽职尽责,不仅宠我,疼我,还肯为我去做任何事,当时我只是在想,如果我长的不是这么漂亮,他还会不会对我这么好?其实他与天下男人,都是一个德行,贪图的只是女孩的美貌!”
“在一个小时前,他还对我说,生生世世的爱我,绝不会让我受半点伤害。转眼间就像丢垃圾一样,把我扔掉了。我被十几头狼追赶着,要不是我命大,掉入一个小坑里,很有可能便活不到现在。”
“那个学长更无耻的是,为了不使我们之间的关系败露出去,更怕我被狼吃了,而他将要负担起法律的责罚,所以,在他逃出去之后,对众人说,居然说没有见过我,而且从来没有跟我呆过,所以,之后根本就没有救援队进山搜索,而我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回想起那一幕,应欢光是想一想,都感到害怕。
“我在那个小坑里足足呆了两天两夜,又冷又饿,还有好多虫子咬人。我感觉那个地方就像是地狱一般!直到第三天,我昏迷了过去,然而等我醒来,我躺在医院的床上,赵二狗就守在我旁边,沉沉的睡着,握住了我的手,很紧很紧,生怕我会突然之间消失了一样,然而我看到他睡得流口水的样子,心里却很嫌弃他,把手给抽了出来,并惊醒了他。他看见我醒来,非常高兴。”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失踪那一段时间里,他疯狂的打电话,满学校的找我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得知我去野营了,然而野营的人,都好好的回来了,却唯独缺了我一个,他觉得不对,就独自跑到哪一片原始森林当中找了很久,他随身带着三只手电筒都用得没电了,才终于把我找到,并且把我背了出来,那一段山路,崎岖不平,我们是坐越野车进去的,而他则却靠着一双脚,强行走出来的。”
“我摔断了腿,他照料了我整整一个月,昼夜不离身,背着我上下楼,替我炖排骨,煲鸡汤,他本来根本就不会做饭,但是为了我专门去饭店里跟那些厨师学厨艺,就是能让我吃得好一点。”
“我记得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他为了给我准备一个生日礼物,我当时特意给他透露了一下,我喜欢一个名牌的包包,他不仅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而且还去工地上搬砖。那个包包一万多,虽然不是很多钱,但是对于学生时代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款,不过在我生日那天,他仍然是筹到了一笔钱,给我买了想要的东西。当时,我看到他的手上全部都是伤,而且脸色很惨白,事后我才知道,他除了搬砖之外,居然还是卖了血!他那么瘦,就为了一千块钱,卖了足足六百毫升!”
说到这儿,应欢泣不成声,她无法想象那个时候的自己是多么的荒唐,而那个男人,又有多傻!
应母脸色变了。而应欢道:“当时,对于他的付出,我一直心安理得,在与他相处的时候,我并不是一心一意,也从未进过一个女友该尽的责任与义务,哪怕是一丁点,我只是在压榨的他的劳动力,而且背地里还与别的男生还有着交往,可是那个傻瓜,却还甘之如饴。”
“那一年夏天,整个城市犯了洪水,大水漫过了一楼,当时我痛经,根本就出不去,而且路上也没有出租车,许多店面都已经关门了,只有十几公里外的商业街还开着,他就迈着一米深的水,跑了很远,花了三个小时跑了回来,浑身都湿透了,体表皮肤在水里得变的浮肿不堪,但是他给我买的药却一点都没有沾湿。”
应母咬了咬牙,哪怕应该是他的女儿,仍然会为她当时的行为而感到气愤,同样也惊讶于赵二狗这么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