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章 入阵(二十三)(第1 / 4页)
少年锐气雄姿英发,整个人就如同一口出鞘利刃,正处于不管饮多少血肉都嫌不足的时候。
不说别的,就只看这个精气神和派头,徐乐就觉得莫名亲切。
自己初出茅庐,自家乡走出准备前往边塞贸易时,不就是这副样子?
再看他马上悬挂大槊腰间配的直刀,就多半猜出来人身份开口问道:“罗士信?”
可是这匹马上的骑士非但不丑,反倒是极为英俊。
剑眉星目高鼻阔口,一张玉面白里透红,在绿林军这种风餐露宿日晒雨淋都是家常便饭的地方,单就这个肤色就足以称一声异数。
他的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上下的样子,和徐乐的年纪差不多。
不管是五官相貌还是眉宇间那种气质,都和徐乐都有几分相似。
要说李君羡也是个俊美人物,可是和这个年轻人走得不是一个路数。
来得乃是一骑白马,虽说不及吞龙神骏,也是万金难易的宝马良驹。
说良心话,在见过了忽雷驳之后,已经没什么战马能震撼到徐乐。
毕竟那玩意已经可以被称作马中妖孽,连妖孽都见过,寻常宝马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这匹马真正引起徐乐注意的地方,是它很像自家的吞龙。
虽然毛色有差,但是肩高体型头脸都非常像,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它们的血统应该非常接近,属于同一族类里面的近亲。
李君羡美貌若妇人,属于标准的男生女相。
可是这少年则是英气勃勃,谁看了都知道是个伟丈夫。
英气占的比重更大,也就更像是一个武人。
他身上不曾披挂,而是一身胡服窄袖,外面却裹了件大红披风,显得格外惹眼。
只看那披风样式徐乐就知道,这肯定是从哪个倒霉的骁果军将手里夺来。
要知道天下名马不计其数,能够在战场上遇到自家脚力亲缘血脉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除此之外,另一个吸引徐乐注意之处,则是马上骑士的模样气度。
绿林响马相貌大多凶恶,杀人越货的勾当做多了,对人不可能没有影响。
哪怕是原本还有几分体面的相貌,若是这等营生做久了,也会逐渐变得狰狞。
也就秦琼等少数几人可以保持自己的体面容颜,不至于变成那些恶棍巨寇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恶行恶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