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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嫁 第52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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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ktv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结果中间,伍岑为躲女朋友逼婚,同绛邓一道去抽烟聊天了,三个大男人在天台坐着,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邓福星就指着旁边隔了三米宽距离的天台上说:“瞧那是啥!”

伍岑看过去,眼睛呆了,嘟囔了俩字:“仙女……”

讲到这里,绛仍然忍不住笑:“那就是莫晚。其实哪来的仙女儿!伍岑那小子喝了几杯马爹利,抽了几口烟,看对面一穿白裙子的女人,风一吹,那长裙掀起,就跟那古代壁画中的飞天仙女似的,他才傻冒一样喊了句仙女。”

倪蔷跟着捂着肚子笑。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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