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所以我穿书了(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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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笔尖一直捻到根部,慢慢捻到笔毛全部散开,拂掉浮毛和肉眼可见的杂物。这才停手,将笔放在一旁,将碗里的水分成了两份。
少的那份盛在墨碟里,多的那份留在碗里。
他拿起放到一旁的笔泡到了碗里。
“好了,先泡一会儿,等呆会儿把上面的杂物都弄掉,毛笔开好,就可以用了。”
老三夏明瑞话音刚落,老二夏明祥就拍了脑门:“我说你在干嘛呢,我都忘了,他跟我们说过,买回来的新笔需要开笔。三弟,还是你记性好,要不是你,这笔就要被我糟蹋了。”
别说老二夏明祥了,就是白佩佩都一脸佩服,觉得这个老三确实聪明,这么快就想到了一个既能练字,又能省钱的好办法,简直一举两得。
她冲老三夏明瑞竖起了大拇指。
老三夏明瑞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
白佩佩轻轻笑了起来。再聪明也是小孩子,不经夸呀!
没一会儿,老二夏明祥端着一个破瓷碗进来了。
“我们第一次用,会忘记很正常,用的时间长了就记住了。”
说了一会儿话,笔就泡好了。
老三夏明瑞估摸着时间,开始清洗笔头。洗干净后,再将笔毛用手捋顺捋尖即可。
老二夏明祥去换水,老三夏明瑞则拿着这只刚刚开好的笔在石板上写了起来。
他们翻出那几块白佩佩之前收拾屋子就看到,一直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石板,费力地搬到桌上。
老二夏明祥十分谦让,放好墨碟和毛笔以后,说道:“三弟,你先来。”
老三夏明瑞没有拒绝,上前拿起了毛笔。
笔是新买的,需要开笔。
夏家没有人上过学堂,白佩佩还担心没人知道,不想老三夏明瑞把笔拿到手中以后,没有急着沾水,而是把笔头放到了指间,用食指和拇指轻轻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