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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秋霜起,经年尘土满征衣(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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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阵酸楚涌上心头,沈思轻声骂道:“糊涂!既然尚存一线生机,为什么不一起逃出来!”

少年呜呜哽咽着:“金大哥说他不能走,城在人在,城破人亡。他能多撑一个月,则保晋原平安一个月,他能多撑一天,则保晋原平安一天,哪怕只是一时,只是一刻,也要坚守到底,如此方能不辱军人本分,不负公子教导。”

听见这话,人群中渐渐响起了细碎的吮泣之声。沈思用力皱了皱眉,屏去眼底的水气:“那他命你来此是……”

少年赶忙抬起袖管抹了一把眼睛,又笨拙地卸下行囊,从中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并一只羊皮酒囊,双手捧着送到沈思面前:“金大哥说他这辈子最敬佩最感激的人就是公子,公子不但教会他保命的本领,还教会了他如何做人。他说要谢谢公子请他喝酒,谢谢公子赐他名号。”

沈思迟疑着将东西接在手中,酒囊旧了,上头压制出的花纹早已磨损,那是宁城脚下初见之时,他看金葫芦偷吃肉干快被噎死了,才好心借给金葫芦的,结果又因此结缘引来了晋阳城里的街头重逢。纸片斑斑驳驳,展开已然泛黄,上头依稀可见两行小字,金福禄,金多寿,那是他知道金葫芦立志要做大将军而特意帮忙改的名字,可惜当年他尚未潜下心来好好练字,故而一笔一划都显得用力过猛笨拙不堪,饶是如此,金葫芦依旧当做宝贝似地经年累月带在身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金葫芦说要用这等响亮名号去闯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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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直至凌晨方告一段落,来不及多加温存,沈思便点齐人马匆匆上路了。

出了解州,队伍快马加鞭昼夜兼程,只用三天时间便赶到了汾阳府,稍事修正过后,又一路向永宁进发而去。沿途他们不断打探着葭州的消息,然而所获结果都与在解州听到的并无二致,所有人都知道鞑靼人杀来了,葭州失守了,可从始至终,没人见到过从葭州逃出来的一兵一卒。

沈思始终不愿相信葭州已全军覆灭,在他心里还留存着一丝侥幸,他记得他给金葫芦讲起过汉将赵破奴的故事。赵破奴是霍去病麾下的鹰击将军,曾在与匈奴左贤王一战中遭遇伏击惨败被俘,然而他并未因此羞愤自裁,而是花了三年时间,又成功从匈奴逃回了大汉。大丈夫者,能屈能伸,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他希望金葫芦记得这个故事,希望金葫芦也能像赵破奴一样,拼尽全力去保存自己的性命。

夜间队伍行至临县境内,前方开路的军士忽然来报,说途中遇到一名少年,自称是葭州守军,想要求见沈公子。身侧卫兵疑心有诈,正欲出言相阻,被沈思一摆手制止了。

沈思重重叹了口气,将金葫芦的遗物小心收好,又问那少年:“小兄弟,你今后要作何打算?若你愿意,我可以修书一封给长史孙大人,替你在晋阳某个差事……”

“公子的好意小人心领了。”少年恭恭敬敬深施一礼,又重新背起了硕大的行囊,“金大哥命我逃出来那天,葭州全部士卒便已做好了必死的准备,那些会写字的都给家人留下了遗书,不会写字的也都留下了信物,或是一方衣角,或是一缕鬓发,或是几两银钱,总共一千七百三十六名兄弟,我要一个一个将他们全部送回家乡。人死了,尸骨不能入土为安,这是大家最后的念想。”

沈思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放心吧,我会用鞑靼人的血,来祭奠葭州所有死难兄弟的亡魂!”

很快,一名少年被带到了沈思马前,看模样只有十五六岁,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上糊满污垢血迹,脏兮兮辨不本来面目,少年身后还背着个硕大无比的行囊,看去沉甸甸的,坠得他一直佝偻着脊背。少年见了沈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怯怯问道:“敢问……您就是沈思沈公子吧?”说完不待沈思回答,他已重重磕了一个响头,“在下葭州守军刘小狗,拜见公子。”

“你从何得知这军中有位沈公子的?”沈思微微撩起眼皮,扫了扫队伍前方林立的战旗,那上头并未打出他的名头。

少年壮起胆子注视着沈思:“是……是金大哥告诉小人的,他说沈公子肩背英挺,容貌俊逸,双臂颀长有力,能挽强弓,公子的坐骑通体黑亮四蹄踏雪,是整个晋原都寻不到的宝马良驹,据小人看来,应该就是您了……金大哥还说,如若葭州陷落,公子一定会亲自领兵前来收复失地的,所以他特命小人在此等候。”

“你所说的金大哥,可是葭州守将金多寿?”沈思“嗖”地翻身下马,几步来在名叫刘小狗的少年跟前,一把将人拉了起来,“那他人在何处?是否平安?”

少年紧紧抿着嘴唇,眼泪噼里啪啦直往下掉,在脸颊上生生冲出了两条泥沟:“金大哥连同葭州千余军士俱以身殉城,活着逃出来的只有我一个人。那日暴雨倾盆,浇塌城西的山体,金大哥决定带人突袭敌营拼死一战,出发前特命我趁乱逃离葭州。几日之后,葭州失守,鞑靼人斩杀了所有士兵和百姓,成千上万的尸体就堆在城外河滩上,放火烧了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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