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32节(第4 / 5页)
“可不要先入为主。”我说,“记得我们之前的一个案子吗?若是简单地相信调查情况,认定是枪伤,那可就误导了侦查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一般枪弹创的出入口都是有区别的。这具尸体上看到的就是完全相同的两个圆洞,说不定还真是无刃刺器损伤。”大宝说。
“这我也不认可。”我说,“无刃刺器一般是很难贯穿整个人体的。我奇怪的是,猎户用的,不都是霰弹枪吗?”
枪支分为霰弹枪和膛线枪,霰弹枪发射区域大,但射程近,一般被用于狩猎。膛线枪则是我们平时知道的制式枪支,射程远、精度高。
“我们这‘湖东造’,还真就不仅限于霰弹枪。”杨大队说,“在我们收缴的枪支中,很多都是膛线枪。因为是手工制作,所以没有军工厂生产的膛线枪精致。‘湖东造’的膛线枪,威力不太大,但好歹是膛线枪。”
“那是因为他被击伤后,滚落山崖,在失血死亡之前,就已经窒息死亡了。”我微微一笑,说。
“分析得有道理。”村主任捋了捋长胡子,说,“那就这样吧,麻烦政府了。”
“这样可不行。”我说,“我们要解剖尸体。”
“我说了这不可能是命案!”村主任跳了起来,“他打猎误伤了自己,跌落山崖,还连累这么多青壮年的村民跟着死!这事儿已经够大了!你们不能再解剖尸体!谁敢解剖我就去上访!”
“上访也要有理由,老同志。”杨大队前来调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死因不明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
“死者带着的?”我问。
杨大队说:“他带的就是一把四十厘米长的膛线枪。”
“哦,那一切就好解释了。”我说。
说话间,一名民警驾驶着警车风驰电掣般地开到了解剖室门口,如果不是及时刹住,我还以为他要开上解剖台呢。
“手续办好了。”民警说,“家属杜鹃,同意解剖。”
村主任仍在解剖室外跳脚,坚决反对解剖。杨大队皱了皱眉头,朝身边的刑警使了使眼色。两名刑警把村主任拉进了警车。
“先办手续吧。”我说,“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如果死者家属拒绝到场,在笔录中注明,然后我们照常解剖。”
“可是,村主任说得不错,看起来这个案子并没有什么疑点。”林涛说。
我说:“不管有没有疑点,出现了可以致命的损伤,我们就必须要搞清楚原因。死者身上的损伤是不是枪弹创,两个洞眼哪个是入口哪个是出口,死者处于什么姿势,子弹如何打入,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
“又是猎户,又是圆孔损伤,肯定是枪弹创啊。”大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