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33节(第3 / 5页)
林涛说的是事实,大家伙儿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先把情况给县局通报吧,事不宜迟。”我说,“我们要相信侦查部门,能够查出这个背后打黑枪的人。”
“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大宝说,“如果真的依了村主任,不进行尸表检验,尸体一烧,就真的产生冤魂了。”
“冤案就冤案,什么冤魂?”林涛捶了大宝一下。
“所以说,法律和规范的制定,都有它的道理。”我自豪地说,“既然有这些规范,我们就必须要严格执行。”
“那……我们仅靠这一点就确定这是一起命案?”大宝说,“依据足够吗?侦查部门会因此而立案侦查吗?”
“当然不仅仅是这一点。”我说,“之前,我就一直有个疑惑。如果是在山顶上自己误伤了自己,也不会立即跌落山坡啊,这又不是在拍电视剧。”
“那……是被别人扔下去的?”大宝说。
我指了指照片中房塔先的尸体,说:“这人有180斤吧?谁也没那么容易扔他下去。但是踢他,让他滚动起来,滚下山坡还是有可能的。”
“我知道了,你说的是死者第十二肋骨骨折的事情。”大宝说,“那为什么不能是摔的呢?”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数年前,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现场。死者是我的同学饶博(饶博的案子,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一季《尸语者》中“初次解剖”一案)。若不是严格的尸检,怕是也无法对几名伤害他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责了吧。
虽然我们的这个勘查结果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我们言之凿凿,杨大队和诸多侦查员也并没有提出异议。
按照我们的部署,侦查员们开始对全村的村民进行排查,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较为熟悉,而且喜欢打猎、具备自制枪支能力的人。
在我的要求下,重点排查对象是以前和房塔先结伴打猎的青壮年。我觉得,能用脚把一个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必然是个青壮年男性。
而林涛在会后,提出再赴现场的要求。
我点头赞许,接着说:“首先,骨折的地方,有不少出血,说明不是死后损伤,也不是濒死期损伤,而是生前损伤。其次,骨折的是第十二肋骨。你们都知道,和别的肋骨不一样,第十二肋骨很短,且一端是游离在腹腔的,韧性十足。如果是摔跌或者和平面物体撞击,那么断的应该是其他较为坚硬、固定的肋骨。第十二肋骨断了,只有可能是突出的物体直接击打在第十二肋骨上,才会导致这根孤零零的肋骨骨折。”
“我明白了。”大宝说,“一个人趁房塔先系鞋带的时候,对他开了枪。他倒地后,那个人又踢着他的腰部,把他踢下了山坡。房塔先在滚落到二氧化碳湖平面以下时,立即窒息死亡。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了。”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人可以拿着枪站在房塔先的身边,房塔先还毫无防备。”我说,“这是犯罪分子刻画。”
“即便是刻画了,还是很麻烦啊。”林涛说,“第一,从前期调查看,房塔先到底是一个人去打猎,还是约了别人一起去打猎,没有人看到。第二,即便是有人看到了他和谁一起去打猎,我们也没有任何可以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啊。
没有任何证据,如何谈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