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至尊宝驾到(第1 / 5页)
直至到有一天,一个他收到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风刻有“雷云”的标志,一条闪电的记号,深深吸引了他。
加入了雷云团,日子也变得十分残酷,同时也很精彩,杀人带给他的快乐远远大于上班,加上自己“猫眼”的能力,让他成为了一名出息的弓箭手。
“糟糕!这家伙竟然来了!怎么可能,他受了那么重的伤,为什么现在能活动自如?”
弓奴见到林枫,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如纸白,想也没想,转身就跑。
他已经估算过,今晚出手便是最好的时机。
万万没想到,深受重伤的林枫,居然痊愈得那么快,真是倒霉。
他现在十分后悔,本来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杀孙明月,便能完成任务,但自己却起了色心,耽误了时间,这不,碰上林枫自己还有什么胜算。
“老婆!”
林枫冲了进来,见到孙明月被弓奴揪着头发提在帮空中,顿时目露凶光,内心压抑不住的怒火!
“林枫!”
孙明月娇躯一颤,俏丽的脸上尽是激动,美眸中落下两行泪水。
我的至尊宝来了!
他见过林枫的实力,能徒手抓子弹的男人,自己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唯一的办法,那便是逃跑。
打不过,我躲还不行?
弓奴身体一转,顿时朝着门口逃出,漆黑的环境中,很难看清他的方位。
作为雷云团的杀手,他拥有常人无以比拟的夜市能力“猫眼”,正因为这种能力,锻造了他杀手的潜质。
三年前,他还是一名普通的员工,和都市白领没有任何区别,每天上班下班,领着固定的工资,日子过得十分平淡。
我知道他一定回来救我,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无所畏惧,有他在我什么斗不怕!
看到林枫的出现,孙明月苍白的脸上恢复了血色,满脸欣慰。
“该死!怪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看到孙明月俏脸上的红通通的掌印,被提在空中,林枫十分自责,全身散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意。
整个总裁办公室内,无故吹起一股寒风风,十分吓人。